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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19-12-26 10:22:12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杨永芹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快来看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 重庆日报网

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相关要求,开始全面执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等新的通行费收费政策。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需办理哪些程序,才能及时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12月25日,重庆市交通局发布如下提醒。

购买“套餐通行费”车辆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现有客车、货车用户,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在套餐有限期限内,通行套餐路段不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在其套餐有效期限内,通行套餐路段将采取先收费后退费的方式保障套餐用户权益。新增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客车、货车用户,应安装ETC车载装置后才能申请办理我市“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的客车、货车用户和仅办理了ETC单卡(指未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需通行人工车道刷卡支付的ETC用户)的客车、货车用户,将不再享受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基本优惠政策,也不能享受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线上预约或收费站入口指定车道登记;在收费站出口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后予以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未提前预约的车辆,可在收费站出口主动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后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申请退费。

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

2020年1月1日起,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箱体尺寸为20、30、40、45英尺)已安装集装箱专用OBU的,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线上预约通行并查验合格后,按三类客车的收费标准优惠计收重庆市内高速公路通行费。

未安装集装箱专用OBU的,将无法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单一特种物品运输车辆

混凝土运输车、专用罐式车、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仅运输单一特种物品,且运输方式为空载重载交替通行高速公路的4轴、5轴、6轴货车,可申请市内高速公路通行费8.5折优惠。

以上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后,凭道路运输许可等相关资料在重庆高速公路路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优惠,联系电话:023-89138577。

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我市高速公路平稳运行,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安装办理ETC,保障能够及时享受到通行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