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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管理办法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

发布时间: 2019-12-31 09:40:09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12月30日,市政府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新闻发布会,就新一轮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的有关背景、改革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目前,我市已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方面出台13个管理办法,将全力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

市政府办公厅于今年11月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这是重庆针对中央巡视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以及近年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分散、制度不完善、交易乱象较多、交易中腐败现象易发等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作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的安排部署,是全市重大改革事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务实举措,有关改革制度的研究制定历时近两年。

围标串标将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本轮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建成投用标准统一、终端覆盖市和区县两级的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实现交易质量、效益和效率明显提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

本轮改革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四大板块,重点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进行严格规范。在出台上述意见的基础上,我市还配套制定了13个具体管理办法。

目录内项目不得场外交易

本轮改革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一委一局一中心”监管格局。“一委”,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一局”,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对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直接监管。“一中心”,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对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同时,改革提出建立完善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统一支付等8项制度规则;实施统一平台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坚持应进必进。凡是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不得场外交易。

此外,改革提出统一服务标准;全面推进电子化建设,建设规则统一、终端覆盖市和区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加强监管协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处重罚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规范合同变更杜绝漏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志辉介绍,建立完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是实施本轮改革的要点之一。对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对勘察设计、实施内容、项目管理人员、合同总价和工期五个方面的变更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主体责任和违规处罚方法,从规范合同变更上杜绝漏洞,以提高招标投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过去,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分散在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中,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本轮改革将着手进行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与行业既有信用管理的衔接。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平台,开展全过程监管基础上,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信用数据共享,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排序、分类监管,激励和惩戒两手联动,倒逼市场主体强化信用权利意识。

接下来,重庆将严格对标对表改革部署,严禁全市各级各部门擅自出台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有关的新政策,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实,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