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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政治协商,70年新中国发展

发布时间:2019-03-04 09:42:33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曹川川

王传涛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会3日15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全国政协委员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的人民政协,有一个特别振奋人心的消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了。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9年全国政协将组织开展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展现人民政协伴随共和国一起成长的不平凡历程,展现一届又一届政协委员接续奋斗的精神风貌。

70年风雨兼程,70年砥砺前行。70年政协会议的发展,完全与新中国的发展齐头并进。我们必须首先要提到首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这届政协会议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

此外,第一届政协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项决议。为10月1日开国大典的胜利举行,为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直到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而载入史册。在此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一路走来,新政协伴随着新中国的发展,已经风雨兼程70载。7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职能、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了发展、丰富和完善。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进行建议、批评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发生改变,对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贡献没有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这也是我国协商民主的独特制度魅力所在。

正是一年春来到,春和景明听政声。今年全国“两会”的大幕已经拉开,相信协商民主制度能以更加优异的答卷,更好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