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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璧山多措并举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业

发布时间: 2020-02-09 16:58:4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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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加之节后复工复产复业复学复岗临近,疫情防控工作正面临严峻挑战。2月8日,璧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例行新闻通气会,璧山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绿岛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该区在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方面的复工复产复业准备情况和疫情防控举措。

璧山区经济信息委:工业企业复产需满足三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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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曾佑勇介绍,工业企业复产前除了要做好对员工的甄别外,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企业复产实行审批制或备案制,必须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严格执行“五个一”,即全面如实填报上班员工基本信息(含员工健康信息)、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制定防疫技术方案、组建防疫应急队伍、做出疫情防控承诺。

其次,企业申报复产前,必须储备能够满足使用7天以上的卫生防疫口罩、消毒液和测温仪、应对发生疫情时的临时隔离房间等相应物资及设施,并列明清单备查。

再次,对住宿在企业员工宿舍的员工,企业提供员工的居住地信息,并督促员工到小区报到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主动接受和配合小区疫情防控管理。

在具备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实行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其中,企业使用员工全部为璧山籍且疫情期间未离开璧山的,优先复产;企业属于保供、防疫相关联的企业优先复产。

“第一期申请复产实行审批制,后期申请复产视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审批制或备案制。”曾佑勇说,企业复产前,需如实填报《工业企业复产申报表》、《企业员工基本信息表(含员工健康信息)》、《企业应急预案》、《企业防疫技术方案》、《企业防疫应急队伍》、《企业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留一份,审批部门一份),企业未经审批前不得擅自复产。

复产申请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受理。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高新区内企业复产申请进行受理审批或备案;高新区外企业复产申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区经济信息委审批或备案,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含个体工业)由各镇街审批或备案。

企业复产前必须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复产后按规定每天对厂区进行两次消毒。企业必须对所有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疫情未解除前,企业的销售人员、运送货物的司机必须与企业上班人员实行物理阻隔,对外来的车辆及人员(含快递、外卖)必须建立单独通道通行,外来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并建立登记台账,不得与员工进出通道共用,避免与厂区人员接触。企业用工就餐实行分餐制,严禁集体用餐;厂区内的娱乐室、健身房等一律关闭。对企业自备的倒班房实行严格管理,对所有入住人员登记造册,每天消毒,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单独的体温检测登记台账,其他员工禁止入住。

如有达不到复产条件或未经备案,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通知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断电、断气处理,封闭企业不得低于14天,并追究企业法人代表或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企业提供的员工信息中,故意瞒报、隐匿员工籍贯或报少用多等情况的,一经查证,首先封闭企业,再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由于企业管理不到位,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停工停产,封闭企业,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企业复产后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停工停产,且实行但不局限于以厂区为单位的网格化人员隔离,并立即报告所在地辖区,辖区立即报告区指挥部,企业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为了加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力度,欢迎社会各界、企业广大员工加大疫情期间对企业复产相关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查证后每例奖励50元,举报电话:023—41416087,传真:023—41400247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

督促全区农业经营主体落实防控稳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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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舒俊介绍,区农业农村委在坚持防控和保供“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不断档,及时督促各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稳定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卫生菜、放心肉。

“目前,全区160余家农资经销商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资料贮备充足,能够满足全区春耕及农业生产的正常需要。”舒俊介绍,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确保了农民能购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

谈及区农业农村委对全区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复业复产的要求时,舒俊说,在恢复生产前,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向所属镇街提交农业经营主体复业复产报备表并与所属镇街签订《疫期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组织开展“防疫防控大检查”。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施、储存设施等按防疫要求及时进行清洁消毒灭源,严格按照防疫操作规程生产经营,所有务工人员工作期间务必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并分散作业及用餐。要准备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做好办公场区、食堂、车辆全面消毒、卫生保洁。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要按照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镇街报备。

在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各农业经营主体要组织务工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生产过程中也要随时监督和提醒务工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对所聘用员工近期的动向要做到心中有数,疫情期间暂不聘用有湖北旅居史的员工,凡有市外返璧人员必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后才能聘用,杜绝疫情安全隐患。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和生病报告制度,每天早晚检测上下班人员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农业产业工作场景安全,实行封闭式管理;食堂推行分时分餐制;尽量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凡在用工期间发现疑似被感染人员,立即停止用工,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及企业所在街镇报告。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持续加强对建筑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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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钟攀介绍,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已制定了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建巡查小组,从1月28日开始,对房屋市政项目工地、土石方工地是否存在提前开(复)工、商品房售楼部是否存在提前恢复对外开放进行拉网式巡查,并对房屋市政项目、建筑业相关企业逐项目、逐单位预计复工人员数、已返璧人员数及来源地进行摸排登记,建立疫情防控基本数据台账。

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开(复)工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严格人员甄别,禁止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来璧返璧工作、市外其他省市来璧人员解除隔离观察后方可上岗,怀孕妇女、患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以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落实“五个一”要求,即签订1份疫情防控承诺书、建立1份人员健康档案、制定1份防控工作方案、组建1支防控队伍、制定1套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充足,准备临时隔离房间;全面做好场所消杀处理及疫情防控宣传。

建筑业各项目、企业、商品房售楼部需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验收标准严格审批验收后方可开(复)工或恢复对外开放,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建设项目工地符合开(复)工条件的,按分类分批有序复工的原则,分批次申报审批,第一批审批市级、区级重点项目,保民生、保城市运行项目和员工全部为璧山籍且近一个月未离渝的项目,其他项目纳入第二批审批。

钟攀介绍,开(复)工后,区住房城乡建委还将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巡查。企业必须持续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并加强物资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企业封闭式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及往来人员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者按疫情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加强分餐制管理,禁止聚集用餐或外出聚餐,禁止麻将、棋牌等娱乐活动,弹性办公、精简会议,严格按要求进行场所消杀,并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日报表》。

对开(复)工后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项目、企业立即全面停工,按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待区级相关部门再次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复工。

针对擅自开(复)项目工地,区住房城乡建委将予以强制停工,并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处罚措施,将被强制停工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纳入诚信评价予以最高限扣分并通报批评。对被强制停工项目企业在璧所有项目暂停各种审批。因擅自开(复)工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予以严肃处理。售楼部擅自对外开放除处以以上处罚措施外,还将对强制关停项目提高预售资金监管比例3%,项目资本金在达到使用节点时延迟3个月使用。

绿岛新区管委会:

严格服务业企业复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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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胡正国介绍,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璧山辖区内服务业企业在疫情防控到位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批有序复业(保供企业除外),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业。

继续暂停农村家宴“一条龙”餐饮服务,同一酒店餐馆同一时段不得举办3桌以上宴席;棋牌(含茶楼、麻将馆)、电影院、网吧、KTV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健身房、游泳馆、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旅行社不得出团和销售旅游产品;广场、景区、公园继续关闭。其恢复营业、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对擅自开放、经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强制带离、强行关闭,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规上限上企业复业前,在认真开展员工甄别、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充足、建立临时隔离场所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复业申报表》、《承诺书》、《员工信息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等资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有序复业。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复业。

除规上限上企业以外的其他服务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所属镇街纳入网格化管理。恢复营业的,必须承诺做到“四个确保”,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

一是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均符合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上岗,上、下班监测体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备查。

二是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充足。储备可持续供应7个工作日的口罩、测温仪、消毒用品及其他防控物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物资登记表》备查。

三是确保生产经营场所消毒保洁到位。每天对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两次以上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做好清扫保洁。

四是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擅自复业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电力、燃气等断供处理。并严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企业广大员工对企业复业后的监督管理,让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真正落到实处,严防疫情的蔓延和扩散,确保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璧山区服务业企业复业举报电话:(023)41418133。(黄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