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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要求低保审批不超7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2-27 09:44:32 | 来源: 华龙网 | 作者: 姜念月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今(26)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庆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困难群众保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审批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实现应保尽保快保。

同时,重庆市民政局还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审批低保对象2552人、特困供养人员357人。1至2月,全市共对85.92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02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7.84万人,发放低保金3.17亿元,农村低保发对象58.08万人,发放低保金4.85亿元,并对18.47万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59亿元。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庆市民政局还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

目前,全市临时救助13260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515.22万元。其中,临时救助的确诊患者31人次,非户籍地困难群众21人次,其他困难群众13208人次。

此外,重庆市民政局还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配合重庆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为城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物价补贴59元,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物价补贴45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104.3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