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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3072万元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 2020-02-28 13:48:5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陈光辉 蔡忠位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中国网2月28日讯 2月27日,笔者从忠县民政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共向2.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3072.17万元。
疫情发生后,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县民政局向2.4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2932.4万元。其中,为0.43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18.5万元,为1.5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382.6万元,为0.55万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1031.3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目前,县民政局已临时救助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000元。
县民政局迅速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救助工作,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县民政局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9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45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39.47万元。(陈光辉 蔡忠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