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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特殊时期的在线帮教,只为给他一个美好未来

发布时间: 2020-03-17 12:55:5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荆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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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7日讯 “在六个月考验期内,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我院监督,未实施新的犯罪,现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彭水县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王代芬和检察官助理文怡通过微信视频的特殊方式向考验期结束的刘盼(化名)和刘阳(化名)宣告了不起诉决定。

案件回顾

2019年1月,刘盼捡到许强(化名)遗失的一部手机,利用手机相册内许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修改了许强微信支付密码,随即将该手机微信钱包里的10000多元分6次转入到刘阳微信钱包并分赃。

事发不久,刘盼和刘阳便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彭水县检察院认真审查了刘盼和刘阳的社会调查报告,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二人系好朋友,又是邻居,因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导致二人走上犯罪道路。

彭水县检察院考虑到二人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及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同时其家人都表示愿意做好监管工作。2019年8月,彭水县检察院对刘盼和刘阳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特殊时期的最后一次帮教

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袭来,去实地回访考察变成了王代芬和同事们的一道难题。

眼看考察期还剩一个月,如果不按时完成回访考察,案子既要超期,对刘盼和刘阳也有很大影响。

正在为此烦恼之时,市检察院和县委发出通知,大力提倡网上办公,于是王代芬想到通过电话和微信视频的方式完成这最后一次回访考察。

“刘盼,你们直播上课怎么样?”

“刘阳,你这段时间在忙什么?有没有出门?”

2月16日,王代芬通过微信视频顺利完成了最后一次的回访考察。

“本来应该去他们家进行回访考察的,无奈特殊时期只能选择这样一种特殊方式。”王代芬表示,“看到两位同学都表现得不错,也是对我们这几个月辛苦付出的回报吧。”

自对刘盼、刘阳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王代芬和部门干警总是每月不定时去“打扰”他们,听听他们的近况和表现。

“王检察官很有责任心,对我孩子也很关心,还时常不忘提醒他是高三学生,要以学业为重。”刘盼的父亲刘某福谈及检察院的回访考察,时不时竖起大拇指点赞。

宣告不起诉

2月25日,王代芬和文怡早早地来到办公室。

“要把这个决定早点告诉两个孩子,让他们早点安心。”王代芬心里想着。到办公室刚坐下,她和文怡便拿出盖好章的不起诉决定书,打开手机微信,查找联系人刘盼和刘阳,连通视频。于是,就有了最开头的那一幕。

“由于现值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我只能通过微信视频将不起诉决定告诉你,随后我们会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给你,希望你们以后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疫情期间,你和家人要注意自我防护,不要随意走动……”当承办检察官王代芬把检察院的决定告诉刘盼和刘阳后,两人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

“我终于可以安心备战今年的高考了。”视频那边,刘盼激动地说道,“以后我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不再触犯法律。”

听完宣告后,刘阳也向检察官保证他一定会遵守国家法律,不做违法之事。谈到未来打算,他表示,等疫情结束了,他就去新疆摘棉花,努力赚钱,减轻家里负担。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孩子一个美好的开始。”刘阳的母亲谭某梅通过微信向王代芬感激道,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管教孩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保证附条件不起诉跟踪帮教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人员接触所带来的感染风险,检察官以微信聊天、视频通话等方式在线开展心理关爱、监督考察和跟踪帮教,并按时宣告不起诉决定,不影响刘盼和刘阳未来的前途,我觉得这种做法值得称赞。”该案法律援助工作者覃霞对此评价。

王代芬表示,今后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加强与团委、妇联、教委、学校、家长多方联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彭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