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高院“云签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

签署协议现场
中国网4月24日讯 4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云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重庆高院副院长孙海龙分别代表两地高院“云签署”《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
记者获悉,此次签订合作协议,旨在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助推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两地共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携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法院将从统一法律适用、保全合作、信息共享、会商研讨、审判机制改革交流、人才培养合作、对外协调联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实务交流,通过不定期审判业务研讨,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法律适用分歧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统一赔偿标准、保护尺度,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统一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和量刑指引,在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促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保全合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审查标准的研究,形成统一的保全执法标准。加大异地保全协助力度,完善异地保全通报和保障制度,形成异地保全工作合力。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案件信息、调研成果等的合作交流,建立法律适用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加强审判信息互通,及时传递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涉两地重大影响案件。充分应用川渝地区法院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实现川渝地区涉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商研讨机制,每年度召开知识产权审判联席会议,重点研究和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推动实施,加强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协作推进和共同宣传。
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协作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信息互联互通和经验交流,发挥司法改革集聚地的先发优势,在推进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加强协作交流,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重大课题调研,形成更多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建立区域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川渝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交流力度。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交流轮岗挂职机制,推行人才交叉培养协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互通互融,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建立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与两地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海关、文化执法等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增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资源共享。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的相互认证,实现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咨询库信息共享。

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讲话
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表示,此次会签协议,搭建了川渝两地法院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平台,从7个方面确定了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互联互通体系的主要领域。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适法统一、信息共享、会商研讨、人才培养等七项机制,对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层次,开展全方位、常态化、实体化的交流合作。

重庆高院副院长孙海龙讲话
重庆高院副院长孙海龙表示,下一步将做细做实川渝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全面落实双方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内容,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加快推动川渝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发展,为两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郭三多 吴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