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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 2020-04-27 14:36:3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谭精华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才能叶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进一步作出具体部署。

当前,只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才能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有效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松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章是共产党人正心修身的根本标准。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用党章管全党、治全党。

纵观所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其在忏悔时,无不谈到自己忘记党员身份、党性观念不强、党纪党规意识淡漠,之所以走上歧路正是始于党章党规意识沉睡。因此,唤醒一些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工作,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新鲜经验总结凝练,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充分考虑了必要性和可行性,体现了严管和厚爱,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重在立德、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党内法规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紧密结合。每名党员干部,务必自觉增强党章党规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作为终身必修课,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学以致用、学思践悟,理论实践紧密结合,用实际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成效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是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学习遵守党章党规的模范。

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入脑入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理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研读党章党规原文,正确把握党章党规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自觉把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贯彻落实要责任明确、从严从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党章党规要求,强力推动党章党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党章党规的合力。

遵守执行要坚定自觉、落细落小。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党章党规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党章党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绝不触碰纪律底线,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严于律己、严于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严管就是厚爱。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在肩上,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把“严”字真正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勇于担责“不甩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大胆探索创新,打好从严管理干部“组合拳”,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带头喊响“向我看齐”口号,作出公开承诺,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困境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于承担。

履职尽责“不松手”。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深化“三转”,回归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述险、社会评价、督查考核等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一亮三诺”“广场问症”等责任倒逼机制,用“群众的声音”倒逼党委政府和纪委切实履职尽责。

严肃问责“不缩手”。始终将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利器,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不怕流血、勇往直前,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全面推行“一案三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一律从严问责、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使问责成为常态,越往后问责越严、处理越重,真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努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军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永远在路上。而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通过约谈督促、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党章规定的职责,始终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同时,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出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机关”现象。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牢树党章党规意识,知晓、敬畏、严守党规党纪,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自己一言一行,让党规党纪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谭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