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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连续41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发布时间: 2020-04-29 13:28:5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马晶涵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中国网4月29日讯 4月28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0年一季度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安排,并解读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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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面对疫情和安全两场战役、两场大考,重庆市各级各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一季度全市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具体呈现为“两降、两杜绝、一无”的特点。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36.3%、36.7%,杜绝了重特大事故,杜绝了较大事故,未发生生产安全性较大事故,为近年来首次。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马彬表示,一季度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在5个关键上下功夫。一是把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积极应对关键节点安全风险;三是实施疫情期间“一企一组”安全指导;四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整治;五是开展灾害防治今冬明春基础工程建设。接下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将在第二季度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

此外,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邹瑜在会上就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深刻总结国内外、市内外近些年重大事故教训的应对之策,是加强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发展上新台阶的具体措施。

邹瑜强调,三年行动必须抓住关键措施,取得突破性成效,不能一般化应付、不能把三年行动搞成形式主义;要在基层基础、责任制度、监督执法、科技兴安和体制机制上加大力度、下真功夫。其次,三年行动要高位推动、专班运行,安全生产是老大难,只有老大出面才不难;各级要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其三,要进一步细化和严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奖惩,要建立安全绩效与干部评价任用、追责问责挂钩的办法。

据悉,重庆市的三年行动工作既要坚持“国家要求不丢、重庆重点不漏”的原则,又要结合重庆市实际,工作将重点落实1个实施意见,3个专题,11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即“1+3+11”的运行模式。(马晶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