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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协发布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04-29 16:56:0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郭颖慧

中国网4月29日讯 4月28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要求租赁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范住房租赁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同时提醒房东(业主)、承租人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损失。

全文如下。

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

各住房租赁企业、房东(业主)、承租人:

随着重庆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地住房租赁企业不断进驻重庆市场,在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同时,也难免带来一定市场风险。近期,市房协房地产租赁专委会通过网络舆情监测,不断收集到我市住房租赁企业有关“拖欠房东租金”、“企业关门跑路”等负面舆情,给我市住房租赁行业,特别是住房租赁企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为加强行业自律,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行业风险,促进我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房协房地产租赁专委会特提出以下告知:

各住房租赁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范住房租赁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决杜绝“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租金贷”等相关违反市场规律的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展,做好风险防控维护行业形象。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各房东(业主)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对承诺高于片区租金价格签订房屋租约的,一定要有风险警觉意识,在将自己的房屋进行委托租赁管理时,尽量选择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避免对自身财产造成损失。

各承租人要拒绝签订任何形式的“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尽量选择“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的租金支付方式,同时在寻找租赁房源时,尽量选择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注意其规模、从业时间、品牌影响力等指标;对中介机构的居间服务,要谨防一房二租,做到消费明白,尽量不要选择中介机构的托管房源,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市房协租赁专委会将持续关注住房租赁行业舆情动态,一旦发现核实住房租赁企业出现违规行为,对情节较轻的,将予以约谈和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情节较重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予以行业通报,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对发现“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租金贷”等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市房协房地产租赁专委会举证、举报,投诉举报电话:63869761。(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