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公安:安全意识不能松,这些酒驾误区要了解!
中国网5月6日讯 五一假期来临,不少市民准备和亲朋好友相约聚会,放松身心。但不少人在放松的同时,交通安全意识也跟着放松下来。4月30日晚,合川区警方集中开展五一期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
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30日20:00至24:00时,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城区道路、国道、省道等主要路段,采取设置固定整治岗和流动检查站相结合的方式,对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提高酒驾整治工作覆盖面和针对性。同时,合川区公安局各派出所联合辖区镇街执法力量,在场镇或附近道路联合设置固定岗开展酒驾整治。
据了解,当天共在查处醉驾3例,饮酒驾驶25例。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呼吁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共创文明、共享平安。
民警提醒: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尽管民警反复强调酒驾危害和严重后果,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少喝点没关系,喝酒了少开几里路没关系。在此,民警分析梳理多起酒驾致事故案例的原因,针对一些常识误区,做出如下提醒。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兴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超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行程再短,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道崖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律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贵,同乘人员免贵。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者驾驶的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是否存在酒驾行为,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甚至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巡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合川区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