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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颁布“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5-11 10:19:42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重庆颁布“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16类“黄非”行为可举报 奖励最高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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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扫一扫 就看到

5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正式颁布。16类“黄非”行为可举报,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

该办法将16类“黄非”行为纳入举报范畴,要求举报需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事实及相关证据,待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则会发放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提到有四类情形无法获得奖励,分别是:“扫黄打非”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侵权盗版等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举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办法规定,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线索,按照每案涉及出版物经营额的2%以内的奖金额予以奖励;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等设备的线索,按每案罚没款10%以内予以奖励;上述个案奖金均不超过60万元。其中,不能核实经营额(违法所得)或经营额(违法所得)低于5万元的,视案件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未能形成罚没款,可按没收设备依法拍卖所得的5%以内予以奖励,奖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新闻敲诈、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非法进口境外出版物等涉“黄”涉“非”问题和线索,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的,则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奖励。形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奖励。

市民可通过发送举报邮件或邮寄举报材料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邮箱:cqshdfjb@163.com。举报地址:渝中区上清寺街道人民路252号附1号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