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可延缴2020年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5-30 14:01:50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张钦   |  责任编辑:郭颖慧
分享到:
20K

小型微利企业可延缴2020年所得税-中工财经-中工网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延缓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2020年所得税。该政策自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根据此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同期内,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据了解,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内存

1至4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066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5月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至4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066亿元,其中包括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4209亿元;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857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成效已经初步显现,提振了市场主体的复工复产、复市复业信心。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复产复销情况逐月向好,5月1日至20日总体销售收入达到去年同期的96.5%。

另外,截至5月中旬,通过税收大数据供需匹配,各地上下游厂家与湖北企业积极对接,疏通购销堵点,已达成合作项目6264个,累计成交金额82.2亿元。

本组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中国网官方微信
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