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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公安积极实施河库警长制,为河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20-06-08 16:45:4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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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8日讯 河面波光粼粼,河水哗哗流淌,两岸绿意盎然……初夏时节,走进万州的各条河流,这样的景象就会出现在眼前。近年来,万州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创新实施河库警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强化河库巡查和违法犯罪打击,配合开展河库综合治理,为全区河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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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确保河长制工作措施落地责任落实,2018年,区公安局就按照《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万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创新推出《万州区公安局全面推行河库警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区22条主要河流和7个大中型水库全面实施河库警长制,建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担任全区河库总警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辖区内河库警长,各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具体河流、水库警长的三级警长制。

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库警长制的建立,为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涉河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区河库管理秩序;参与联合巡查,维护涉河库行政执法工作秩序,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支持。

同时,各派出所积极作为,大力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防溺水等宣传活动,并加大对辖区河、库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涉河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辖区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

据统计,2019年,全区河库警长积极作为,共协助河长、库长开展巡查、联合执法620次,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线索11起,现场整改7起,限期整改4起;自行开展河库巡查878次,开展河长制等相关工作宣传教育271次。同时,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9件,抓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24人。

此外,区公安局水警支队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甘宁、大滩口、三角凼等水库饮用水源地内网箱养殖、非法钓鱼、毒鱼、炸鱼、电鱼,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设置排污口,生活、工业废污水等直排,在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进行航运活动,全水域游泳和运营“三无船只”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确保辖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根据长江环境保护的需要,水警支队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还配合交通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对长江水域剩余的4艘餐饮船进行取缔。(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