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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督令》

发布时间: 2020-06-17 14:39:0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6月17日讯 “因你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没有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6月16日,在重庆市垫江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启动仪式上,垫江县检察院针对某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一案,对其法定代理人召开训诫会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这在重庆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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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启动仪式现场

活动仪式启动前,垫江县委政法委、垫江县公安局、垫江县法院、垫江县检察院、垫江县司法局共同签订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

未成年犯罪 家长难脱责

2018年10月,时年15岁的小谢受朋友小宇提议,伙同其他三人到垫江县实验中学两寝室共计抢得人民币211元,并致使被害人小李轻微伤。

案件移送垫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4名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进行了审查,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发现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小谢家庭情况特殊,因其父母离异且忙于工作,加之教育方式、方法不对,导致陪伴孩子时间较少、沟通交流较少甚至还出现打骂小谢的情况。

今年5月20日,该院综合审查结果,决定对小谢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月16日,该院就小谢父亲谢某在家庭环境、成长过程、沟通交流等方面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进行了训诫,并向谢某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加强对孩子的管束、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配合做好监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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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介绍近年来垫江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

犯罪低龄化明显 监管责任缺乏约束

近年,垫江县未成年违法犯罪主要呈现类型集中、低龄化、失辍学比例高、无人监护、不良行为普遍等特征。

“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分析,家庭监管缺失、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垫江县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通报了近年来垫江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并指出,目前我国法律对罪错未成年人处置而言,还过于笼统,难以操作。

一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不满14周岁不能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行政拘留的却不予执行,但均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二是有犯罪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但实践中,对监护人的监管责任缺乏约束,给社会治安防控、犯罪预防带来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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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祖军为为未成年人警务办公室授牌

罪错未成年分级矫治 将专业保护贯穿成长

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较突出,加之存在“家长不会管、老师不愿管、公安无法管”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公检法司等部门经过多次调研、分析论证,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共同起草制定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实施办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是指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不达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及被判处、裁定或决定的非监禁刑等四类人员,依据四类人员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的一种处遇机制。

《实施办法》贯彻“保护、教育、管束”办案理念,按照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轻重有别的特点,坚持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突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对未成年人进行渐进式分级干预,将专业化保护、关爱、干预贯穿始终,形成“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强化综合治理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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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祖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关爱每一个问题青少年的人文关怀,创造性地推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临街预防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突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形成‘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垫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祖军表示,这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金刚 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