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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构建起“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网络

发布时间: 2020-07-10 14:45:2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7月10日讯 近日,江津区圣泉街道浒溪还房一期业主代表王某、高某等来到小区的物业纠纷调解室,向工作人员反映小区物业山奇公司服务不到位,还要按新标准收取物管费,认为收费与服务不相匹配,并请求尽快成立业委会。

针对业主代表的反映,江津圣泉司法所积极介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纠纷,组织纠纷双方和街道有关部门座谈,经过多轮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区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物业和电梯运行费;物业公司要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给与反馈。

其实,这起物业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化解,得益于江津区司法局在住宅小区引入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的“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网络。近年来,随着江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物业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各类物业投诉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遗留问题处置难,小区内绿化垃圾集中堆放清运难,住宅小区停车难、管理难,以及由此导致的服务费收缴难等。

如何有效化解物业纠纷案件,是“平安江津”建设面临的难点问题。今年来,江津区司法局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物业纠纷问题入手,联合区住建委等相关单位,整合司法行政、律师、业主委员会等解决纠纷的资源,结合江津实际,探索建立区、镇街、社区和小区“四级调解”模式,分别在区里设立正大物业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在镇街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社区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小区建立物业纠纷社区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物业纠纷,切实提高解决物业纠纷的效率。

笔者了解到,区正大物业纠纷调解指导中心负责研究解决全区物业纠纷调处中的难点问题,主持调处全区重大矛盾纠纷;各镇街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本镇街的疑难矛盾纠纷;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负责本社区的物业纠纷调解,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本小区一般性的物业纠纷调解,支持、协助业主委员会依法、理性维权。

此外,江津区司法局还成立物业纠纷律师顾问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物业纠纷调解预防排查机制、调处化解机制、跟踪反馈机制、调解督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物业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杨伟 程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