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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出台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办法, 每年最高奖励40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7-15 14:07:39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今年以来,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政策利好不断,除了近期出台的《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五十强企业、金融业十强企业、房地产业十强企业评选办法》,九龙坡区还出台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办法》,对在九龙坡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且纳入企业一套表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给予支持,促进九龙坡区服务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存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符合这些条件可获奖励

据了解,存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政策,涉及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和其他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0个方面,全年营收和增幅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40万元奖励。

奖励政策具体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0.2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5%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4万元、12万元、20万元、30万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卫生行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0.2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社会工作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0.05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30%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0.1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5%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4万元、12万元、20万元、30万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0.05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5%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4万元、12万元、20万元、30万元等。

除以上奖励外,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九龙坡区额外给予2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存量限额以上企业也有不同程度奖励

根据全年营收和增幅的不同,九龙坡区对存量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批发企业的奖励政策包括:全年销售额达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且年度增长10%—20%(含10%),奖励5万元;年度增长20%—30%(含20%),奖励7万元;年度增长30%以上(含30%),奖励9万元。全年销售额达30—50亿元(含30亿元),且年度增长10%—20%(含10%),奖励4万元;年度增长20%—30%(含20%),奖励5万元;年度增长30%以上(含30%),奖励6万元等。

零售企业的奖励政策包括:全年零售额达8亿元以上(含8亿元),且年度增长8%—15%(含8%),奖励3万元;年度增长15%—20%(含15%),奖励4万元;年度增长20%以上(含20%),奖励6万元。全年零售额达5—8亿元(含5亿元),且年度增长8%—15%(含8%),奖励2万元;年度增长15%—25%(含15%),奖励3万元;年度增长25%以上(含25%),奖励4万元等。

住宿和餐饮企业的奖励政策包括:全年营业额达2亿元以上(含2亿元),且年度增长5%—10%(含5%),奖励2万元;年度增长10%—15%(含10%),奖励3万元;年度增长15%以上(含15%),奖励4万元。全年营业额达1—2亿元(含1亿元),且年度增长8%—10%(含10%),奖励1.5万元;10%—15%(含10%),奖励2万元;年度增长15%以上(含15%),奖励2.5万元等。

此外,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现代服务业统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曾建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