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新区石板小学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
中国网7月21日讯 近日,重庆市高新区石板小学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民法典学习培训,旨在增强全体教师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石板小学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能力。全体教职员工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培训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莹主讲,重庆市高新区石板小学校长刘奇主持培训会。
重庆市高新区石板小学校长刘奇主持培训会
培训中,赵莹教授用微言大义、妙趣横生而又紧密联系实际的讲座,从三个方面入手,为参加培训的各位老师上了一堂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民法课。
谈及民法典之“重”,赵教授指出,“重”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赵教授将历次民法典编撰工作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以编纂工作的波折及时代背景为主线,让参培人人员感悟到在《民法典》一次次的编纂中对人民各项权利、义务等权衡,引发了学员思考。
谈及民法典之“精”,赵教授表示,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计8编,共计1260个条文,要想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必须精准把握民法典之“精髓”。要学好民法典一定要精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赵莹教授在细析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基础上,通过追溯各国民法典发展远流、结合社会经济生活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让参培教师全面了解民法典在生活中的运用,感受到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
谈及民法典之“传”,赵教授指出,薪火相传,不知其尽。作为学校、作为教师,大家不能满足于自身通过学习了解民法典,更重要的职责是将民法典宣传、推广出去。
在讲座中,赵教授就教师“学”的前提和基础、“讲”的关键和重点、“传”的组织和协调等方面与参培人员进行交流。用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和石板小学实际进行结合、对比,将实施的脉络展现在参培学员面前。学员们就在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中如何找准定位、如何设计策划、如何讲好案例、如何抓好亮点、如何紧扣实效有了更深的体会。
经过赵教授的指导,各位参培学员对民法典的了解有了新的认识,对学习宣传民法典有了自己的思考,均感受益匪浅。(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