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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人民法院:“小会议”发挥“大作用”

发布时间: 2020-08-07 14:36:1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2020年8月7日讯“原告湖南某消防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庭前会议现在开始!”随着开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熊军严肃又庄重的声音,2020年8月5日上午10点,一场在开州区法院制定的《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指引》指导下进行的庭前会议顺利展开。

据悉,此次庭前会议是开州区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熊军在审理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该案案情复杂、争议焦点不明,故决定召开。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制作阅卷笔录,厘清案件焦点,理顺审理脉络,并提前制定了庭前会议、庭审预案。在庭前会议中,合议庭详细释明了召开庭前会议的目的和流程,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从而为正式开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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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贵向大家介绍了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指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彭贵院长指出:《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工作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草,通俗易懂、操作性强,解决了庭前会议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扫清了高效庭审的程序性障碍,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实实在在的工具。

据了解,开州区法院庭前会议制度结合审判实际提出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具体方法措施,且程序上及时回应当事人提出的诸如延期审理、管辖异议、申请回避、司法鉴定等各类申请,及时确定案件法律关系,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明确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实现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同时提升了审判质量与效率,为庭审打下牢固的基础。(陈婉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