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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事船舶污染防治再添新举措 生活污水“预检测”

发布时间: 2020-10-26 14:17:3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10月26日讯 近日,重庆海事执法人员在果园港水域,对港区停泊和作业未采取“零排放全接收”船舶实施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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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自《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重庆海事局主动作为,大力推进船舶污水收集上岸集中处置工作,首创船舶生活污水排放阀门“双铅封”法,切断船舶排放旁路,实现船舶“零排放全接收”。而针对辖区部分仍未实施“零排放全接收”的船舶,该局将其列为重点管理船舶,纳入严格监管程序中,对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情况采取“预检测”新方式,科学准确判定其排放情况,督促其实现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有效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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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生活污水“预检测”,由执法人员和船员一起对该轮生活污水进行取样,再通过专业仪器,对样品相关指标进行高效、可靠检测分析,快检时间约为1分钟,从取样到检测完毕最快3分钟。对“预检测”不合格的船舶,海事执法人员将以此为导向,进一步开展全面的防污染专项检查,对查出违法行为和重大缺陷,依法采取“暂停作业、禁止离港”等限制措施;同时,通知由国家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取样品进行认证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船舶,将会被实施行政处罚并强制“零排放”,以形成对该类船舶的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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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法人员介绍,“预检测”的实施,将以前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过程监管”拓展至“结果监管”,以“检测结果”为导向,反应过程漏洞,执法更高效更准确更严格,也有利于船方有针对性的整改。

记者在现场对四川泸州籍某轮进行了采访,该轮船长说,因为之前船舶未实施“零排放全接收”,进入重庆辖区后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情况频频被取样实施“预检测”,因为不合格进而接受专项检查,被查出了重大缺陷或违法行为被采取禁(限)制措施,屡次整改完善、复查,产生了大量的时间消耗,影响了正常营运周期。通过重庆海事局的检查和指导,该轮以及公司都认为实现达标排放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超标,确实应该尽早选择“零排放全接收”模式处理船舶污染物,操作简单,记录单一,也能更好的保护水域环境。

重庆海事碧水朝天杨阳工作室人员介绍,2020年以来重庆海事致力打造重庆主城港区“船舶污染防治严管水域”,船舶污染物按照“零排放全接收”进行处置,此次“预检测”的推出和实施,对部分不主动开展零排放且环保意识淡薄、达标排放有风险的航运公司、船舶、船员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力,有力推动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有效推广了“零排放全接收”。(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