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构建多民族融荣与共的社会治理“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0-11-04 09:12:12  |  来源:发现云南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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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昆明市以组织制度建设强化协同配合,以交流交往交融促进民族团结,以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和谐发展,努力探索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色的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

一、背景与起因

昆明是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会城市,下辖7区1市6县,其中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2196个少数民族杂居村,少数民族人口130万人(包括40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全市人口的18.9%,有10个世居民族,呈现分布广、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是全国省会城市中辖民族自治地方最多、世居民族成份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城市,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不同族群、信仰、习俗、职业多元多样背景下,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社会治理难度和压力也相应增大,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门间合力难以形成。2018年,昆明市人均GDP突破10000美元,提高生活质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交通拥堵以及参政议政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从部门独立解决变成需要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治才能妥善解决,过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协同高效、一体化推进”解决现实问题的体制机制需求十分迫切。二是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不够高。社会组织培养发展缓慢,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不强;爱心企业、志愿团队、居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不畅、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城乡发展差距大,基层社会治理成本高、效率低,政府千方百计想把事情做好,但群众并不买账,传统治理模式遇到了新挑战。三是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云南边境线长度约4060公里,与三个国家毗邻,昆明作为云南唯一人口超500万,流动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接近40%的超大城市,是云南国际大通道建设的枢纽城市,是多民族融合发展的聚集地,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复杂,社会阶层结构分化,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社会和谐平安建设面临很多新的挑战。

为切实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昆明市不断探索实践,创新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民族群众和广大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积极破解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

二、做法与经过

(一)以组织制度建设强化协同配合,形成边疆善治强大合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加强部门间协同高效,一体化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建强组织体系,推动协同配合。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解决社会问题,高位推动部门间形成合力。新组建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常设部门(目前全国省会城市中仅昆明、成都、郑州成立此专门机构),由市委常委兼任书记,及时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切实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县(市)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社会工委书记,通过实践创新,实现以单点突破带动全市全面铺开解决社会建设中各类现实问题。通过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协同配合。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2018——203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科学谋划治理目标和具体举措,推动各级各部门关注研究解决边疆民族地区社会问题,促进社会治理有序推进、健康发展。通过建立评价体系,推动协同配合。制定“1+2”指标评价体系。“1”是从社会活力、社会服务、社会环境“三大维度”,将昆明市近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36项民生类指标进行纵向比较,同时与全国各省会城市进行横向比较,编撰《昆明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9)》,找准差距与短板,提出整改意见,由常务副市长牵头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不断缩小边疆民族地区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2”是针对市级部门和 “县区、街乡、村社”,每年委托第三方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提出建设性意见,点对点指导督促改进,不断强化工作合力,有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二)以交流交往交融促进民族团结,构建边疆治理共同体。坚持“昆明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各民族结成利益共同体、建设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以示范创建促团结。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嵌入式居住示范社区,打造100个示范社区,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高治理能力。金星社区“百家宴”、金沙社区“老王调解室”、春晖社区“智创共建联盟”、五棵树村“民族团结示范村”、糯黑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落”、盛高大城社区“邻里守望站”、新村社区“陈大姐工作室”等一批特色示范品牌,推动各民族人民在生活中互助,在生产上共融,巩固民族团结和谐局面。以民主协商促共治。全市7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鼓励支持各民族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不断强化群众社会责任感,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盘龙区采用“8+X”工作模式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议事,鼓励各民族群众积极动手解决家门口的“民生小实事”,通过“居民议事协商-居民自筹资金-居民申报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居民实施项目-居民评价项目”的方式,有效解决“小区停车秩序整治”“厕所革命”“小区楼顶防水”等问题。以文化交流促共识。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打造“春城文化节”、“民族团结长街宴”、“文化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各民族同声歌唱、同台娱乐。举办“综合民族一家亲”书画展、文艺晚会及“丝路云裳.昆明民族时装周”等系列主题活动,搭建起各民族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以服务管理促共融。搭建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平台、民族社团培育平台“五位一体”服务载体,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增强各民族流动人口对春城的认同感、归属感。盘龙区金江路社区开设“三官一律师”睦邻中心、“四点半课堂”等,服务辖区各民族群众。以社会协同促战疫。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城乡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动员各民族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汇集起强大的群防群控抗疫力量。全市累计10.8万名党员、2万余名社区工作者、4.1万名志愿者投身战“疫”。禄劝县、寻甸县、石林县“村村响”大喇叭用彝语、苗语、傈僳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疫情防控知识,动员村民做群防群控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禄劝县少数民族群众自创彝语山歌助力战疫宣传。富民县罗免镇发动苗族、彝族等各民族党员志愿者,自行缝制口罩,满足群众防疫需求。石林县板桥街道、富民县赤鹫镇等动员菜农捐赠蔬菜直供昆明一线抗疫医疗机构。

(三)以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和谐发展,奏响兴边富民最强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夯实治理根基,共建和谐昆明。坚持党建引领,在街道成立“大工委”和驻区单位全面参与的党建联盟,在社区成立“大党委”,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推行“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激活平安昆明建设的“神经末梢”。五华区在翠湖周边文艺团队中成立广场舞协会党支部,以党建引领各类组织健康发展,及时解决噪音扰民等问题,成为和谐昆明建设一道靓丽风景线。培养民族人才,共建和谐昆明。与云南民族大学等驻昆高校合作办学,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学生,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发展少数民族党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力。禄劝县少数民族处级、科级干部分别达到同级别干部的36.36%、37.33%,各民族民族干部背着国徽去山村开庭,双语审案,田间地头调解,火塘边调查等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成为工作常态。注重科技支撑,共建和谐昆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上云”与公共安全、城市运行、电子政务等并轨,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提供社会治理支撑。盘龙区金沙社区运用电子地图、信息技术,把区域内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内容全部纳入网格,构建起一个数据化建模、信息化管理的“数字金沙”。强化群防群治,共建和谐昆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体系,推行“楼栋长”和“十户长”制度,建立社会治安“六张防控网”,推进“五级治理”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群防群治,让服务群众不留死角,社会治理人人参与。晋宁区旧寨村推行村民联防巡逻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列会,分析汇总研究矛盾隐患信息,“急事先办、重要事快办”,及时调处,不留积案、不留盲区,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荣誉称号。石林县长湖镇地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占94.38%,镇党委以党建为统领,将60岁以上的老党员、各村德高望重的“族辈长老”等220人,发展成为 “义务调解员”,同时发展了一批“编外警察”、“全科医生”……他们发挥自身优势,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基础,为平安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发展社会组织,共建和谐昆明。优化社区资源配置,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队伍,逐步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专业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汉族、回族、彝族、白族等各民族群众踊跃参与志愿服务团队,争当“市民河长”保护滇池。官渡区建立公益创投机制,推广街道社工中心,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群众个性化服务,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五华区观音寺社区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开展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通过针对性服务,提高特殊群体融入社会能力。

三、成效与反响

(一)社会治理的组织优势逐步显现。昆明市通过顶层设计,以党委为统领高位推动,由市级领导牵头从7个领域重点推进,30个部门齐心协力全面抓落实,协同高效解决了一批涉及多个部门的现实问题。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为目标,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建立健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组织体系,系统可持续研究解决社会问题。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楼栋长、“十户长”等基层自治组织,上下联动,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改变“大事管不了,小事不想管”现象。初步构建起协同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系统集成的政策制度体系,普惠公平的公共服务体系、严防风险的群防群控体系、自治规范的社会动员体系,形成了边疆民族地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理格局。2016年至2018年,昆明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数得分从80.36分上升至81.03分,呈现平稳上升态势。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6.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7%和9.8%,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26%,滇池全湖水质上升为Ⅳ类,为近30年来最好水平。

(二)民族团结共同体的格局初步形成。至2019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组织1.1万个,实名注册志愿者114.7万人,志愿服务项目6.8万个,“每万人口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人才”、“已成立业委会小区占符合成立条件小区比例”、“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数比例”等多项指标实现10%以上大幅增长,城乡社区协商率达90%以上,“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各民族参与治理的热情充分激发。通过各民族群众“共商共议”、“共建共治”,全市城乡社区面貌焕然一新,环境由脏到洁、治安由乱到顺、管理由弱到强、服务由差到优、党群由散到聚,各民族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治理成效,进一步坚定了各民族群众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荣辱与共,同心同行,共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信心和决心。2019年,昆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寻甸、禄劝和石林3个民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石林县荣获“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

(三)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初步构建“定点见红、全线飘红”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平安昆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治安防控坚强有力,2019年,全市“两抢”警情同比下降52.5%,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39.12%。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满意率上升2.47个百分点,达94.09%,未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探讨与评论

昆明市把社会治理当作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任务抓,探索体制机制、实现路径、效能转化,打造了边疆民族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样本。

(一)坚持和完善制度体系是加强和创新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昆明市加强顶层设计,夯实了体制机制基础。社会治理难在系统集成,贵在统筹协调,需要把我国根本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落在实处。昆明市坚持把社会治理作为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探索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体制机制,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交流交往交融是打造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路径。昆明市大力推动民族团结共融,畅通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渠道。以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纽带,可有效推动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社会的融合发展。昆明市通过推动节庆互庆、风俗互适、婚姻互通、生产互助,加深各民族群众血脉相通、和衷共济的情感,激发起各民族群众共建共治共融共享美好幸福生活的热情,推动全社会结成利益共同体、建设共同体、情感共同体。

(三)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是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昆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治理必须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昆明市从各民族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民主协商、治安乱象整治、微权利治理等方面入手,积极回应各民族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及时解决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民族群众在共建共治共融共享中感受发展的红利,感受党的温暖,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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