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生“小”实事撬动基层“大”动员

发布时间:2020-11-04 09:14:59  |  来源:发现云南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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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盘龙区继续深化城乡社区“五级治理”工作模式,推行“民生小实事”,以群众关切为切入点,充分组织发动群众,激发群众自治主体内生动力,推动基层大动员,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背景与起因

盘龙区作为昆明主城的中心城区,在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更习惯于通过行政动员的方式,依靠行政命令、行政机制调整、行政资源投入等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方式造成政府负担过重、责任无限放大,甚至造成行政效果得不到群众认可和理解,群众在公共事务中被动依附、滋生“等靠要”思想。

近年来,盘龙区聚焦政府与群众作用发挥不均衡、基层民主和自治发育不足、群众参与热情和社会活力不足的问题,以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的工程实物类、服务类惠民实事为抓手,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引导和发动群众充分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激发群众自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自治能力,确保了社会治理过程群众参与、治理成效群众评判、治理成果人民共享,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做法与经过

盘龙区委、区政府紧盯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热切希望解决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每年梳理出一批民生实事,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引导下,组织居民群众群策群力,挖掘整合社区资源、统筹社会力量、借助上级协助,以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积极推进“民生小实事”的实施,快速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一)多方发动提升群众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宣传员作用。依托“五级治理”“十户联保”机制,充分发挥小组长、楼栋长、十户长、网格员、志愿者的“宣传员”、“信息员”作用,全覆盖深入了解群众利益诉求,收集规整、分析研判、及时反馈,引导群众诉求从个体权益向集体群益转变。多渠道主动联系居民。建立民生小实事发动征集机制,充分利用“五级治理”、居民议事会、阳光议事厅、志愿服务日、群众文体活动等进行意见征集;完善街道社区“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家访等制度,广泛征集群众意愿和诉求。发挥社区能人作用。通过民生小实事吸引出一批对社区工作有热情、有担当、有想法的爱心人士、志愿者、乡贤能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民生小实事项目的提议人,发挥他们的号召力、影响力,鼓励更多居民参与民生小实事项目,在社区能人擅长领域直接让他们成为民生小实事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协助居民群众提出需求和解决路径,参与共建自治,把小实事做成、做好、做精致。利用“小平台”带动“大舞台”。根据居民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积极培育社区“合唱团”“读书会”“风筝会”“文艺队”等群众性组织“小平台”,逐步拓展平台功能以满足居民各类需求。充分发挥平台带动作用,让群众带群众,扩宽群众参与渠道,既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也提升了居民之间的认同感,促进居民有效参与民生小实事项目,搭建起群众自我价值实现的“大舞台”。

(二)明晰范围搭建共同参与空间。厘清“权责边界”确保实事落地。坚持居民主体作用,事由民议、策由民定、财由民理、责由民担、效由民议,保障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的议事决策权利。明确民生小实事组织实施中各类社会主体之间的权责,由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项目把关,积极发动物业机构、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充分组织动员居民自筹自治,合力推动实事落地见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项目建库”做实问需问效。将民生小实事分为服务类和实物工程类,包括安全保障、环境整治、文体活动、关爱服务、公益志愿等,充分体现“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更实在”的要求。通过多方式的征集,充分倾听社区居民的真实声音,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是“因需而生”。如“小区停车秩序整治”、“睦邻驿站”等项目紧贴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多重现实需求;“厕所革命”、“小区楼顶防水”等项目则对准了特定群体的“急难愁”问题。项目征集完成后,由社区面向居民组织评选,优质项目上报街道层面实施。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顺利实施。在社区引导下,小区院落居民群众成立民生小实事项目小组,根据《盘龙区民生小实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主选取供应商和项目施工单位,并对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街道、社区、群众监督。

(三)充分赋权群众全程主导。以自治为核心,以共治善治为方向,以减少纠纷为重点,充分赋权于居民,真正实现居民事“自己议、自己管、自己办”。个别提议。社区居民自行提出问题需求,由楼栋长、“十户长”、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组织者进行审核,通过社区(小区)公示栏、信箱、党群服务中心、微信群、QQ群、社区公众号等途径进行群众商议投票,发起最迫切、最急需改造的项目提议。民主商议。发起人组织或通过庭院党组织、楼栋长、“十户长”、网格长等召集居民群众,推举居民代表形成居民临时自治小组,由该小组召集相关主体,利用“居民议事厅”、“阳光议事厅”等议事平台进行民主商议。集体决议。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根据民主商议情况,召集居民群众及相关方反复讨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项目惠及群众广、居民参与度高、自筹资金多、老旧小区改造需求急、项目可复制性强等具有代表性的项目,优先确定为民生小实事项目。广泛评议。由街道、社区组织相关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评议效果在社区、物管等公众集聚区公示。同时,发挥居民主体作用,以群众自筹、争取街道补助和发动企业赞助等形式,积极筹集资金,对项目进行后续管理,保障项目成效的长期发挥。

(四)项目化管理聚合各方力量。搭建议事协商平台。深化五级治理工作,创造性开展党政群共商共治,搭建“幸福圆桌会”“邻居有话对我说”“阳光议事厅”等议事平台,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居民群众对收集的民情民意,广泛开展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发展社区自治联盟。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六方会谈”联盟,将社区治理工作与居民自治需求有机结合,“改不改、怎么改”都由群众说了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分级保障层层落实。将“小实事问题”分层分级实施。一级问题居民自治解决。发挥网格长、小组长、楼栋长、十户长作用,在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多方协调社会资源、力量,积极动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二级问题街道、社区协助解决。街道、社区依托党建联盟、大党委机制,动员引导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开展共驻共建,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资金、资源,及时协助解决群众难事、急事;三级问题区政府协助解决。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街道和社区解决困难较大的问题,由区级统筹帮助解决,并以此为契机,出台相关制度,推进大范围解决类似问题。

(五)党建引领激活机制保障。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高位统筹。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双组长”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全区民生小实事的组织实施;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区级各职能部门逐项分类指导、跟踪问效、破解难题,确保民生小实事工作责任落细落实、措施保障有力。建立审核机制确保项目规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强化管理监督主体责任,做好民生小实事项目的综合审定、监督管理及资金申请、拨付工作,及时公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保障了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完善协调机制提升运行效能。强化街道、社区核心枢纽功能,争取区级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指导推进项目实施。发挥区域党建联盟作用,最大限度整合辖区公共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各种资源,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成效与反响

(一)居民的社区主体作用显著增强。坚持居民是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建设者的理念,建立健全事由民议、策由民定、财由民理、责由民担、效果民议的长效机制,保障了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的议事决策权利,积极推动了居民主动自发解决公共问题,有效激发了居民主体意识、自治意识。如东风巷14号院居民代表李迎新,为给大家有一个临时休息和居民议事的地方,牵头召集几个居民成立了“睦邻驿站”建设项目小组,深入开展问卷调查,征得193户居民中的163户同意后实施,居民积极参与项目规划建设、踊跃捐款1万余元,促成项目20天内完工。

(二)居民群众的社区共同体意识有效提升。聚焦公众利益,通过分类治理小区、分层推进自治、分级解决民生问题,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社区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有效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共同体意识。自民生小实事工作开展以来,八个主城街道累计申报“民生小实事”项目41个,储备项目79个,受益群众4万余人,社区居民累计自筹资金57.05万元。

(三)居民议事协商逐步规范。居民议事会、阳光议事厅等机制不断完善,院落自管会、小区自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发展迅猛,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不断拓展、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居民协商议事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如为解决明通巷47号院120户居民只有一个公共厕所的问题,社区多次指导居民召开议事会后,建立了院落自管会,形成了居民议事会规则,提高了居民自治意识,最终发动居民自筹0.86万元,向公共单位筹集1万元,搞了一次“厕所革命”。

(四)政府、社会、群众互动更加有效。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下,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市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积极筹款筹资,将单位内部的科教、卫生、文体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与各类社会力量实现了共驻共建、良性互动。在推进民生小实事工作中,区级财政补贴500万元,23家公共单位开放了服务设施,社会爱心企业累计捐款6万余元。

四、探讨与评论

(一)从群众需求切入是做好基层发动的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是要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引领群众,才能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使其从原本不关心社区建设的“局外人”,变成社区建设的“主人翁”,凝聚“自下而上”的治理动能。

(二)发动、协商机制是提升群众自治活力的重要支撑。居民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和依托,完善发动、协商机制,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协调群众利益、维护群众权益、让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的重要保障。只有完善了机制,才能找到群众意愿和政府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推动依赖性地“靠社区管”转向“民主自治”,不断激活群众自治动力。

(三)上下双向用力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强化群众自治的力量,推动政府由单向管理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用力,是实现政府、社会、居民良性互动的重要一环。只有不断促进居民由被动依附到主动参与,实现“政府端菜”到“百姓点菜”的转变,才能真正构建起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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