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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使用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 2020-11-04 15:43:24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潼南区日前出台了《纪检监察考评结果与财政预算挂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将纪检监察考评结果与区级预算安排挂钩,通过牵好预算“牛鼻子”管好用好“钱袋子”。

“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处理结果与各单位预算挂钩,相当于给他们套上‘紧箍咒’,进一步督促严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该《细则》以区纪委监委本年度发布的通报、建议书、处分决定、工作报告等作为评分参照,由区纪委监委按综合评价和单项评价为相应单位考核打分。综合评价包括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干部职工个人违规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6种违纪违法行为评价打分;单项评价主要是针对在监督检查、办理问题线索中受到处理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同时,审计监督检查、年终绩效评价也被纳入来年财政预算的审减指标。根据《细则》规定,潼南区一区属部门因其原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受到相应处理,2020年预算经费年中被调减400万元,由1400万元减至1000万元。

“按照调整预算的安排,我们会及时将纪检监察评价结果抄送给财政局,督促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应单位财政预算进行干预,强化结果运用。”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细则》规定,领导班子集体违规决策套取财政资金将扣减同项目预算金额的10%,伙同他人套取财政资金、个人擅自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唆使他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也将扣除来年同项目预算,违纪性质越重,违纪人数越多,扣减比例越大。单项评分最高可扣除该单位来年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总额的15%。

“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结果进行量化评分,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晴雨表’,有助于压实各级党组织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严防财政资金冒滴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挂钩措施,按照细则评分标准如实考评,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