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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机关集中销毁一批非法枪爆物品

发布时间: 2020-11-17 16:15:3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11月17日讯 11月17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除枪爆、护稳定、保民安”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对去年以来收缴非法枪支和一批爆炸物品进行集中销毁。重庆市公安局在江津区设立集中销毁重庆现场,对近年收缴的1612支非法枪支、1179把管制刀具进行集中销毁,以充分展现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战果和成效,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防范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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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以来,全重庆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坚持严打严治、严防严管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重典治乱、综合施策相结合,捣毁了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源头窝点,查缴了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了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破获“部督4.14系列非法制造枪支案”等一批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抓获犯罪分子578名,收缴各类枪支506支、子弹1.7万余发、非法爆炸物品10.7吨、雷管1.5万发和一批非法制枪、制爆设备、材料,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枪爆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据介绍,当天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也选择了具备销毁安全条件的场地,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和雷管进行了安全销毁,一大批社会治安隐患得到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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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一如既往保持对枪爆物品的严格监管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清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枪爆隐患,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重庆警方提醒: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警方同时呼吁市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人员和相关违法线索,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并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依法从严惩处。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10,02368813333。(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