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全力打造多民族和谐共存的市内“桃源”

发布时间:2020-11-24 15:14:42  |  来源:微观盘龙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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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以社区书记为民族团结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注重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以学习、互动、帮扶、就业四个平台为载体,为“王芳书记工作室”、“民族事务服务窗口”、“民族团结之家”、“民族团结示范街区”四个品牌添了彩,切实为各民族办实事,实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多民族和谐共存共发展。

盘龙区以桃源社区强化三项措施、夯实四个平台、打造四个品牌的“344”工作模式为试点,从转变思想理念、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服务职能、增强文化认同等方面着手,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少数民族更好融入城市、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

背景

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位于美丽的盘龙江畔,南临人民中路,北至圆通大桥;东起北京路,西至盘龙江;辖区面积0.23平方公里。辖区内居住着彝族、傣族、白族、回族、纳西族等20个少数民族670人,占总人口的7.4%。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全国侨法宣传角、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等国家级荣誉称号9项;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南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云南省文明社区等省级荣誉称号9项。习近平总书记曾亲临桃源社区视察。

2010年,按照国家民委、省民委推广北京牛街民族工作经验视频会议精神,盘龙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思路方法,在全省率先开启省、市、区三级联创共建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新模式。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桃源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帮助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城市社区,实现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

探索“344”工作模式

(一)强化三项措施,打造民族团结服务型“领头羊”。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社情民意,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保障制度、少数民族帮困工作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收集制度等,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民族小常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三年来,认真组织和策划,面对面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法规45场次,发放宗教政策和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余份。

(二)夯实四个平台,搭建为各族群众服务“通心路”。

夯实学习平台。利用民族团结学苑、道德讲堂及远教平台等载体开展民族团结学习教育,三年来,组织群众观看十九大会议电视直播、红色、民族题材电影65场次。定期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劳动法》、《妇女儿童保护条例》、等学习培训。

夯实互动平台。通过泼水节、民族团结大舞台及趣味运动会等载体,为辖区各族群众提供了互动平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文艺会演活动40余场次,参演人员8000余人,观众达万余人次。“桃源端午飘香品粽会”,尝试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向“区域联动”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夯实帮扶平台。把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家庭纳入低保,多年来,将17户少数民族家庭共51人纳入低保范围,为5户少数民族家庭实施医疗救助。通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帮扶助困服务为辖区20名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每年“两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递到困难群众身边。

夯实就业平台。通过举办餐饮技能、家政服务培训等,解决少数民族就业难问题,帮助其更好融入城市生活。多年来,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参加餐饮培训62人次,安置少数民族下岗职工13人,扶持特困职工8户。

(三)擦亮四个品牌,为少数民族同胞撑起“惠民伞”。

擦亮“王芳书记工作室”品牌,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依托“王芳书记工作室”党建品牌,深入群众、深入街头巷尾,将党的关怀和民族政策照进千家万户。每月深入民族餐馆、企事业单位和住户访民情、询民意、解民忧。三年来,走访615人次,入户365人次,帮助解决问题200余件。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擦亮“民族事务服务窗口”品牌,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设立民族事务窗口,为各族群众在生活、经商、教育、务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便民服务。三年来,累计办理少数民族儿童入学证明、外来务工证明、租住证明等事项562件,接待少数民族群众687人次,办结率达到99%。

擦亮“民族团结之家”品牌,满足各族群众多元化需求。建成集袖珍民族博物馆、民族团结学苑、民族书苑、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红色记忆”微型党史馆、科普馆、舞蹈室等为一体的“民族团结之家”,为各族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文化交流、科普学习、健康养生等多项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

擦亮民族团结示范街区品牌,积极开展互助共建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打造民族团结示范街。指导各民族餐馆加强门前三包,使店内外食品卫生、店面卫生均达标,把牢舌尖上的“安全关”,为各族群众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美食。开展“为民服务日”志愿服务活动,对民族餐馆的各族员工集中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健康咨询、义诊等服务活动。

亮点

一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加强。

通过举办端午飘香品粽会、趣味运动会等特色品牌活动,健全少数民族为民服务机制,让各族群众在社区共学、共事、共居、共乐,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引起情感共鸣。

二是多民族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融创新发展。

依托民族袖珍博物馆、民族书苑、“红色记忆”微型党史馆、科普馆等窗口,使各族群众在互动中增进了解、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达到感情相依、情感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嵌式文化格局,促进多民族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融创新发展。

启示一

夯实基层基础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省、市民族宗教委的指导帮助,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区、街道、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的建立以及人、财物的保障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

启示二

搭建少数民族服务平台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搭建学习平台、互动平台、帮扶平台、就业平台,举办民族团结大舞台、趣味运动会、泼水节等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守望相助。

启示三

真心实意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开通民族事务窗口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健全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设立“民族团结之家”,满足各族群众多元化需求,依托民族团结示范街品牌,开展互助共建活动,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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