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院率先出台法律办法 为乡村保驾护航
中国网12月14日讯 12月11日上午,为有效推动落实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和紧锣密鼓的筹备,开州区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办法》的新闻发布会,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市人大代表、法院代表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中,由开州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开州区法院通过出台《办法》,将人民法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通过细化标准、量化考核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人民法庭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一庭两所”同朝方向、同抓工作、同建机制。
同时,新闻发言人提到,通过《办法》首次对人民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形成了完备的评估体系。随后发言人介绍《办法》分为联合机制建设、重点工作两项。联动机制建设,主动参与乡村建设、与司法所,派出所、调解组织、村(居)委会联动机制建设。
重点工作分为五项,为便民诉讼工作、涉农民商事纠纷专项工作、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一庭两所”联动效果等。
此外,发言人讲到通过出台《办法》,人民法院与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人民群众等建立了健全的工作机制。比如,在人民法庭审理工作中加强巡回审理过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开设法律咨询,乡村法治宣传等。在乡村建设中,不断优化调解队伍,激励社会人士、法律退休人员等参与加入调解队伍。
最后,开州人民法院为准确有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开州人民法院将通过科学统筹的方式对人民法庭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划分了评估分值,纳入人民法庭年终评估,作为检验人民法庭是否做好助力法治乡村工作的重要评判标准。(渝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