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 专家热议:"未保法"应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0-12-23 10:17: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魏博  |  责任编辑: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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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 )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控烟的条款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被称为“意义深远的调整”。为更好地落实新法,并为下一步地方立法提供建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2020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了“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的立法政策”专题研讨会。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控烟的规定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为推动无烟校园建设、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此外,与会专家还围绕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各国立法情况、未保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以及对未来地方立法的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针对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未保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修订后的“未保法”第一次提到烟时就明确将电子烟包含在内。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项目官员孙佳妮表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对其加强管制,避免给青少年和非吸烟者带来危害。“关于电子烟,有的国家作为烟草制品来管制,有的国家作为药品来管制,还有的国家作为毒品来管制。中国将其放到烟草管控里,这是很好的做法。新“未保法”扩大了禁止吸烟的范围,如果我们在地方立法等方面,也做出更严格、清晰的规定,将更利于相关规定落地。”孙佳妮说。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前常务副主任吴宜群指出,与2014年相比,青少年吸烟率有所下降,但是吸电子烟的有所提升。身教重于言传,应该倡导无烟家庭等方式,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

 

修订后的“未保法”在社会保护一章对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烟草、禁止吸烟的范围做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并增加了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还会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比如,对于“学校、幼儿园周边”的范围如何界定,如何落实对未成年人的身份认证,由哪些部门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指出,“如何将新“未保法”规定落到实处?如何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建议明确具体的协调、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另外,还要通过一些个案来推动控烟法律法规的进步。”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除了加强执法以外,还应当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要形成社会共识,自觉参与到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中来。


北京市控烟协会秘书长、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崔小波提到,新未保法第12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建设相关学科、设置相关专业,加强人才培养。那么在控烟领域也要加强研究,为国家立法政策提供数据和研究支持。


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认为,应当在宣传教育和推动执法落地等方面作为工作着力点之一。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下一步要从宣传新未保法相关规定、推动父母的榜样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执法部门沟通、动员更多社会力量等参与到相关工作中来,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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