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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出台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每例举报奖励500元

发布时间: 2021-02-05 13:35:05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日前,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广安市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公众举报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可获得500元奖励。

上述《办法》明确,在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焚烧秸秆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属于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公众均可直接拨打12119进行举报。

举报时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时,举报人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还要尽可能提供现场图片、视频等印证资料。

相关部门表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将依法受到严格保护。举报内容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500元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的。对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易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