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打造重庆法治建设新高地
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将重庆法院妥善化解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写入报告。这源于去年铁路提单效力得到重庆司法审判实践支持,开创了国际贸易史先河。
2020年6月30日,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在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一审宣判,对铁路提单持有人的诉求予以支持,确认货物所有权归属提单持有人。该案通过司法裁判对国际贸易中的新类型纠纷予以回应。依据指示交付规定确认,通过铁路提单流转能够实现货物流转,可以弥补运单因必须依附于运输合同相对人身份才能取货导致货物无法流转并影响市场行为效率的缺陷。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围绕制度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该法院创新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累计委派、委托调解案件两千余件,诉调对接成功化解了德国业纳公司与远东租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外商事案件,并在俄罗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某旅游集团重庆国际旅行社涉外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实现了全国首例诉讼转仲裁案件;创新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域外法查明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境外法律查询,为各界了解和适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提供有力支持;铁路提单纠纷案入选《中国审判》和最高法院研究室联合评选的“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该案确立的裁判规则,对推动铁路提单交易行为规范、陆上贸易规则建立、中欧班列进一步规范有序运行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以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例,2019以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泰国、老挝、缅甸等涉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案件上百件,纠纷涵盖境外投资合伙、货物买卖与运输、建设水电站等基础设施、房屋租赁、境外旅游、民间借贷等十余个领域,所涉行业广泛,境外法律不明使往往导致案件审理陷入困境。为解决自贸区对外交往中的法律查明问题,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聚焦区位特点建立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兼顾理论与实务,数据库由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五大查明机构之一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主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托重庆市开放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部署设立的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参与建设,发挥理论与实务部门各自优势,确保数据平台科学实用。以科技赋能平台建设,提升数据平台智能化水平,面向政府部门、司法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及个人等用户提供法律数据检索服务的平台进行测试,首批东盟国家法律数据库将于2021年6月完成。
今年1月,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发布了《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明确域外法委托查明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承担、费用负担等问题,并对专家意见书的采纳及专家出庭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该《指引》填补了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的空白,并极大地推动了区域化涉外案件裁判规则的国际对接。
与此同时,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制定《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明确适用域外法的具体情形,规范适用域外法案件的裁判标准,厘清域外法查明责任,完善域外法查明程序,严格查明内容审查标准,规范域外法解释适用,为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自查明平台投入测试以来,法官及当事人已通过该数据库查询境外法律百余次。参与测试的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冷开伟告诉记者,虽然段和段在境外已开设多个分所,但律所涉及的业务有数十个国家,在域外法律查明中,要找到既精通翻译又精通法律的人才非常不易。“我们非常期待这样具有权威性和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产品早日上线,不仅让企业、律师、机构、政府、高校、学者及个人受益,还对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国际合作、国际纠纷处理也有积极意义。”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副院长贾科表示,下一步,将在加强平台建设夯实机制运用硬件基础的同时,加强机制运用,提升域外法准确适用能力,扩大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等领域,推动形成和完善国际规则,发挥司法裁判规则的引领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涉外交易中加强与国际规则对接。(重庆市商务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