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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首次公布生态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6-03 14:30:1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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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向社会公布全市生态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案件查处时间集中在2020年,涵盖固废危废违规储存(转移)、伪造(篡改)监测报告、私设暗管排污、超标排放、违规运行排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较高的警示性。

村民井水被污染,元凶竟是养猪场。2020年2月4日,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坛同镇方井村4组的井水被污染,附近一养猪场具有重大嫌疑。经技术手段排查,工作人员锁定邻水县优创农牧有限公司,利用软管和水泵,将养殖废水抽到距离养猪场约30米处的裂隙中,通过裂隙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罚款32.5万元,相关涉案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

污水处理厂是污水进入外环境的最后关卡和堡垒,作为专业的污水处理公司,拥有专业的团队、专业的运营管理人员,肩负着守护一江清水的重任。但岳池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却“有污不处”,超标排放废水,造成河水污染,该公司最终被处罚款33.51万元。因相同原因被罚的,还有四川力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款15万元。

施工失误损坏公司内部沉砂井,广安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闯祸”后故意瞒报情况,导致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该公司因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后,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且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最终被罚6.4万元。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大均介绍,10个案件均从重处罚进行罚款,让违法者承担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罚款不是唯一目的,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企业做到守法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广安市将继续适时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人,除处罚金外,还将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信用处罚。

绿色决定发展底色,生态关系千家万户。朱大均表示,希望广大群众踊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国家“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19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3000元。日前,广安市首例有奖举报的500元奖金已兑现给邻水县一群众。(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