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在两小区试点安装128台“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

发布时间:2021-09-17 16:51:59  |  来源:云南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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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景园小区内的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

7月24日,昆明广福路某小区一住户从高层往窗外扔杂物,在强大的冲击力下,坠物砸伤一人,致其头部受伤缝了六七针,并入院接受治疗。

行走于高楼之下,危机或也悬于头顶。

治理高空抛物行为,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今年4月,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在昆审理;6月,昆明市呈贡区在两个小区架设了128台“向上”的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在精准取证环节上发力。

在采访中发现,高空抛物治理考验着地方政府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智慧和手段,在昆明市的探索举措里,已初步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取证、事后-追溯”全环节综合治理探索。这样的全链条式治理,能否守护好每个人头顶上的安全,或许还需要观察和等待。

“事中-取证”

“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破解取证难

7月底,在呈贡区乌龙街道春融社区惠景园小区监控室看到,日常监控大屏旁,设置了一台屏幕,监控画面是小区所有楼栋的各外立面。这就是呈贡区正在试点的“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

在呈贡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华看来,呈贡区成为“吃螃蟹的人”具有很多必然性。从2018年始,呈贡区率先在全区217个小区内全面推广实施智慧安防体系建设。随着建设不断深入,区委政法委发现,呈贡区高层建筑密度大,写字楼、住宅小区、学校教学楼加起来超过60栋。更为重要的是,2000年以前,呈贡区曾发生过4起高空抛物引发的纠纷,4起案件都具有一个共性:取证难,导致权责难以认定。其中一起让陈华印象深刻: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但是由于无法查清责任方,最终整栋楼20多层50多户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在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理的当下,如何找到治理高空抛物的“突破口”成为摆在呈贡区面前的现实问题。为此,呈贡区委政法委提出,将“高空抛物治理”纳入智慧安防体系,用新型手段来防范高空抛物带来的隐患,也为云南省在高空抛物“取证环节”作出有效示范。

“精准追责难,取证是关键。”陈华介绍,今年6月,试点小区装上了128套监控设备,绝大多数监控设备以“地对空”的形式安装,在“地对空”探头覆盖不到的高层区域,增加“空对地”监控,形成视角互补,实现全覆盖。在试运行期间,高空抛物摄像头发现一业主将生活垃圾从高空丢出,由于“精准锁定”,公安机关上门对其展示了视频物证,并对住户进行了治安处罚。

“事后-追溯”

全省首案为高空抛物行为上“锁”

2021年3月2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入罪的第二天晚上,昆明市西山区居民刘某某从其五楼的住所将一个啤酒瓶抛出窗外,致使一辆正在行驶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击碎。

案件发生后,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刘某某作出逮捕决定。4月21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起案件,是《刑修(十一)》正式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

审理这起案件已经过去近4个月,主审法官,西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越仍印象深刻。“这类案件,完善证据链是难点。但除了取证,对于‘高空抛物’这一行为到底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进行的评判,也就是‘追责认定’环节更是关键。”如何追责?杨越在庭审中考虑更多的是:何谓“高空”、何谓“抛物”、行为后果应如何界定……对于新类型案件来说,如何能够在明确了被告人主观、客观、危害结果后,又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本案审理的重点。

通过首案的审理,更要让公众看到“高空抛物罪”的警示意义。在杨越看来,云南首案的意义,就在于打破很多人对“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不会带来严重后果”这一认知,给“抛物者”和“潜在抛物者”以警示:高空抛物导致严重后果,须承担刑事责任。

为此,杨越特意将常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中的“法庭教育”用在该案件庭审中。

“城市里高楼林立,万家灯火里有你也有我,但没有人愿意生活在一个高空随时可能落下物品、时刻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你从五楼往下抛掷啤酒瓶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给行人及车辆带来很大的危险,我们今天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希望你能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永不再犯,严格遵守法律、遵守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面对着侵害人和座无虚席的旁听席,杨越的这番话超越了案件本身。“法官不只是裁判,还要对侵害人进行教育和感化。作为首案,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案件审理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她表示,追责认定让公众明白,“头顶上的安全”有法律来守护,而在社会中遵守价值准则则是公民义务。

案件审理结束,关于高空抛物罪的宣传才刚刚开始。作为庭审的延伸,西山区法院数次组织干警走进老旧小区,为居民详细解读高空抛物的危害性、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他们将司法职能延伸、参与到更深层次的基层社会治理中。

惠景园小区监控室,工作人员在查看高空抛物视频

“事前-预防”

探索“高空抛物防范”作为配套设施

不管是呈贡区在“事中-取证”上所作的尝试,还是西山区法院在“事后-追溯”上作出的延伸,都在通过自己的方式指向一个环节:“事前-预防”。

高空抛物,有了法律的守护,却更需要每个生活在其中的公民拥有与之相匹配的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能是政府部门的“一厢情愿”,更要搭建出一个“双向通道”。

“防范于未然,将‘抛’的行为和‘抛’的代价进行宣传,这才是治理高空抛物的根本手段。”陈华表示,不管是“监控摄像头”取证还是高空抛物罪入刑,都表明“伤害”已经发生,不可挽回的结果已经造成,只有从源头上遏制,让高层住户不再抛物、明白抛物要付出的代价,才能达到预防的效果。呈贡区委政法委将在近期开展高空抛物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知识宣传,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住户做好“菜单式”宣传,为高层住户打上“预防针”。

当然,他也清楚,要让“道德”约束成为全民的自律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呈贡区委政法委想要探索,在条件更为成熟时,将让开发商把“高空抛物防范”作为房屋建设开发的配套设施,甚至是开发商取得建设许可证等文件的“硬性要求”与前置条件。“要把‘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作为新建小区的一个门槛,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配合来形成监管闭环,这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必要手段。反过来说,如果开发商将这些问题考虑到了,那么项目立项审批上也会有更多方便。”陈华说。

不能让高空抛物成为新的“城市文明阴影”,这将会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指标,体现着社区治理的升级,更考验着地方执政者综合治理的智慧和手段。昆明市的这些有益尝试和考量,也让人更加期待。

疑问

取证与保护隐私如何达到平衡?

“高空抛物的纳入,可以说是对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扩容和延伸,也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有效探索。”陈华认为,以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呈贡经验可以推广复制。在成本投入方面,呈贡区探索政府补贴,街道、物管、运维公司三方出资的形式。那么,在取证与保护隐私中如何达到平衡?据介绍,呈贡区政法委对摄像头安装位置和倾斜角度都有所要求,同时也会加大对视频数据的管控,严防隐私泄露。

发力取证环节,陈华相信,这些“向上”的探头将能够让高空抛物责任认定和取证更为精准有效,也能够形成“震慑”,从源头上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遏制。( 闵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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