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治理沙漠应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21-09-30 14:30: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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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 9月29日,在第八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碳中和与绿色金融”高级别全体会议上,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通过视频发表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摘录:

非常高兴和荣幸有机会再次参加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和推动绿色金融方面的工作,最近几年开始研究社会资本如何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沙漠治理。

我想借今天的机会就金融业如何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简单谈两个观点:

第一,关于生物多样性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几年之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8个国家的央行发起了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开始呼吁全球金融监管机构重视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和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几年之后,应对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全球所有主要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共识。

今年初,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开始关注生物多样性议题,并就生物多样性与金融稳定进行研究。我有幸担任了研究组的共同主席,研究组包括来自20多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部分学术组织、学术机构和行业专家。这个小组已经工作了6个月,今年10月份将发布中期报告,明年年初将发布最终报告。

研究组的基本观点是,人类经济活动正在导致严重的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将对全球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产生十分负面的影响。此外,这种影响是非线性的,即随着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加剧,金融稳定所受的负面影响会加速上升,农业、林业、渔业、旅游、制药、房地产、交通等行业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冲击,在这些领域的金融资产也会因此遭受损失。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开始重视金融投资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生物多样性丧失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向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应该严控对生物多样性有破坏性的投资项目。

第二,关于治理沙漠的生态补偿机制。

我最近参加的一个研究项目是亚洲开发银行和生态环保部共同组织的,题目叫治理沙漠的生态补偿机制。我的观点是,治理沙漠不应该仅仅是公益性的项目,未来应该设计三个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让治理沙漠的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回报,这样才能保证治沙事业的可持续性。

三类补偿机制分别是:1.财政补偿机制,即中央政府应该对社会资本参与治理沙漠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偿。2.绿色地票交易制度,即允许将沙漠修复为耕地或林地的北方地区,以希望占用林地和耕地进行商业开发的沿海地区之间进行土地额度的交易,在保证全国耕地或林地总面积不下降的前提下,这个机制可以让沿海地区向北方提供大量的补偿资金用于沙漠修复;3.产业化的补偿机制,通过治沙修复后的土地可以用来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低成本的光伏发电可以吸引制氢产业和高耗能产业进入,这些产业的入驻可以为当地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的一部分可以用于更大规模的治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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