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启动以来,盘龙区持续组织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双报到”党员、市民巡访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等各类群体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整治服务活动,不断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环境,11月16日,盘龙区召开文明交通提升集中行动工作会,对全区文明交通提升集中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昆明市盘龙区文明交通提升集中行动的通知》,明确实施“八大提升行动”。
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等阵地以及“云融盘龙”“微观盘龙”等区属媒体平台,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积极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相互礼让,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骑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出行陋习。
同时,在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则负责统筹好交警、交通协管、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力量,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提示工作,并在路面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劝导。
礼让斑马线巩固提升行动
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持续教育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礼让行人,广泛开展“您礼让、我点赞”“招招手、您快走”文明倡导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成效。同时,持续加大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推动形成“车让人、人守规”的良好氛围。
交通路口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以主城区人员车辆密集出行的路口、路段为重点,全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严格纠处车辆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不各行其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行人翻越隔离设施等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巡检,做好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提升行动
组织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双报到”党员、市民巡访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赴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台等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按照“定时、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每个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在北京路与东风东路口、北京路与人民中路口、北京路与霖雨路口等10个主要交通路口安排志愿者,配合各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在霖雨桥(北京路)、金安小区、白云路口(北京路)、东风广场(北京路)、市博物馆等近50个公交站台安排志愿者,维护乘车秩序,引导乘客排队候车、文明乘车。
出租汽车行业优质服务提升行动
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文明行车、优质服务”活动,督导出租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肃查纠车容不整、不文明用语、驾车接打电话、议价、乱收费、不主动开具发票、拒载、强行拼客、欺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场站周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加强对长途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周边及地铁站口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杜绝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现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主题活动提升行动
结合“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主题活动,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倡议书、邀请交警入园宣讲等形式,进一步倡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家长文明出行,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驶入机动车道,杜绝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同时,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合理设置交通设施,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共享单车非机动车规范管理提升行动
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督促辖区各运营企业规范办理经核准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严格按照规定安装号牌、配齐头盔,及时清退未经核准超量投放的车辆。
同时,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将通过加大共享单车等各类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力度,合理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保障行人安全有序通行;严格规范非机动车保管站经营行为,杜绝保管站超范围占用道路经营;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区域停放的非机动车,清理取缔包括占道经营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道路行为,还路于民,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盘龙区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