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措并举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发布时间:2021-12-08 08:56:1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缪超  |  责任编辑: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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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新闻办7日召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新闻发布会。“29条措施”包括四个部分,其中第三部分围绕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出了完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职称评审政策,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加大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力度。

当前,云南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向科技要动力、向科技要解决方案的关键期。云南科技创新“基础弱”“底子薄”的现状还未根本改变,创新政策环境不优、创新平台不多,创新主体不强,研发投入不足,区域创新体系薄弱仍在制约着云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必须下决心研究制定突破性政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也创造更良好的创新主体营商环境。”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王学勤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领导下,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瞄准云南科技创新中的政策难点、堵点和科研人员的“痛点”“槽点”,研究起草了“29条措施”,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最终报请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推进自主创新,人才是关键。云南此次出台的“29条措施”之中,提出了多项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的具体政策。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高俊介绍,具体政策包括开发利用好国际国内科研人才资源,完善科研人才引进政策。对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来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直接给予省基础研究面上项目支持。支持外籍科学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高俊称,“29条措施”还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云南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发展需求,遴选国内外顶尖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的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使用科研经费。从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健全符合云南实际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容错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29条措施”提出培养具有创新活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队伍。加大对青年人才科研项目资助力度,鼓励青年人员在重大科技攻关中、重要岗位上历练。支持青年科研人才担任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组建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加大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力度,加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科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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