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司法:基层“小”站所助力县域“大”治理

发布时间:2022-04-06 16:32:0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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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唯平,美美与共。2020年以来,嵩明县司法局凝心聚力实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跨越,多措并举构建新时代服务群众工作新格局,全力推进县辖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3月,5个司法所全部通过市级验收,在全市率先完成建设任务并“在云服务中创新推进云调解、在多元解纷中以调促稳、在对标赶超中以法致公”擎牢人民调解工作新旗帜,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一站式”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全覆盖,开展精准法律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嵩明实现了全年“零命案”新突破。

嵩明县司法局

在云服务中创新推进云调解

走进规范化建设后的牛栏江镇司法所,外观统一成了蓝白色的司法系统标识,400多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地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官网格化溯源治理联络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已经全部建设完成。

按照《昆明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要求,嵩明县司法局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齐发力,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外观上用统一的蓝白色司法系统标识让群众易识好辨却又庄严肃穆,在内核中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官网格化溯源治理联络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让群众按需选择,在疫情防控下探索视频、电话等线上服务和面对面调解等线下服务。

牛栏江镇司法所

“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只是手段,在软硬件都得到提升以后,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司法服务才是目的。”嵩明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与基层管理科科长张锦艳如是说。

在多元解纷中以调促稳

以“调”止争、以“解”促稳。在牛栏江正司法所人民调解室里,调解员老董和司法人员正在调解牛栏江镇河西村委会田某与左右邻居毛某、葛某发生的邻里纠纷。田某在建盖房屋的过程中,因道路硬化问题和邻居发生纠纷,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田某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毛某不服,并到牛栏江镇司法所反映情况。司法所调解员老董和司法人员耐心听完群众诉求后第一时间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抱着切实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并让群众利益最大化的服务态度,立即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调解,最终有效化解了这次邻里纠纷,让群众由来时蹙眉变成走时欢喜。

牛栏江镇司法所人民调解

今年59岁的老董,担任专职调解员已经27年了。27年的调解工作中,他接触最多的就是村里的群众,调解最多的是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他说,这些矛盾纠纷涉及复杂的人情关系,往往不是一纸诉状就能彻底解决的,我们要在情与法融合中找到群众喜闻乐见的“介质点”促成当事人心平气和沟通与调解。像老董这样的调解员,全县共有289人,他们在不断地调解实践中,已经成为调解专家、调解能手和法律明白人,能有效把老百姓各种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在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县司法局实施“智慧司法”项目,实现了“智慧司法”四级网络互联互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在司法调解工作中,县司法局在各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在78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村(社区)调解小组446个,全县共成立9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诉前调解中心1个、检调室1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6个、个人调解室1个,分片区、分行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常态化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牛栏江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

据统计,2021年,县司法部门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617件,调解成功35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7%,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实现了全年“零命案”新突破。

在采访现场,牛栏镇司法所所长白云丛告诉记者,换位把自己当作诉求者,主动帮群众追求自身合法利益,消分止争,群众内心是理解和欢迎的。群众理解我们、信任我们,我们的调解工作才能像现在一样真正落地生根。

在对标赶超中以法致公

当前,嵩明县正在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特色,把“多元解纷”作为“X”的自选动作,按照“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思路,打通“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开展结对共建和法治宣传,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既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嵩阳派出所“警调联动”

在工作中,县司法局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联调联动、信息共享和“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以奖代补”人民调解工作激励制度,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村户延伸、向行业领域延伸,促进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同时定期开展县、镇、村矛盾纠纷排查,主动介入,灵活采取多种调解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调解员现场调解

群众满意是调解工作的目标追求,嵩明县司法局局长杨智瀛表示,嵩明司法将以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高“稳”的旗帜站位,发挥“稳”的压舱石职责,担当“稳”的铁肩使命,紧抓关键少数促引领,全面服务群众促发展,在走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出特色、有亮点、见实效的服务群众新路上,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调解力度,努力争当全市乃至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表率、标兵。(通讯员 文军)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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