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精神,依据《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紧紧把握安达市草原生态地位和地缘特征,聚焦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全面开展了草原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临时占用草原、非法占用草原、污染草原和土壤环境、破坏草原植物资源等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切实加强草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为恢复和维护草原生态平衡,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5月12日以来,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出击,对在修建绥大高速临时占用草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在修建绥大高速安达市万宝山段时,绥大高速施工方向安达市人民政府曾申请多块临时用地,用于建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钢筋砂石水泥堆放场等用途。部分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仍未恢复原状,临时建设用房的地面铺设地板砖没有清除,临时道路路面没有恢复,整个区域堆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占用部分的草原被硬化沙化、复垦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规定将该临时用地复垦原状,被占用的草原大约四万多平方米,与周边的环境形成强烈的反差,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通过检查还发现有的临时占地,虽然已经补办相关的手续,但其堆放的大量砂石、物料等没有进行遮盖和围挡,容易形成扬尘污染,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了证据。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安达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现场勘查、深入乡镇等部门摸查、调阅行政机关卷宗、上级检察院交办等方式。目前已经掌握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为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打下坚实基础。(李会平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