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平安,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夏安”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江苏金湖县公安局将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7月1日至9月30日,07:00—22:00。
二、整治区域:
1、城区主、次干道;
2、交通乱点:黎城市场、中医院、苏宁易购、新街口市场、全家福超市、县人民医院周边道路等重点。
三、整治重点:
1、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等;
2、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
3、机动车在非规定停车区域内停车等;
4、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依法依规驾乘,文明安全出行,对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9日
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和集镇街头通过小喇叭、宣传展牌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城区配备交通安全宣导车,全天候开展道路交通宣传疏导工作。针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农机手、学生、家长等,积极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讲座进学校、进单位、进行业。
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开展城区道路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走快车道、闯红灯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违停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持续做好辖区内国省道和县乡道隐患路段的排查。加大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严治“三超一疲劳”、三轮车和农用车违规载人等行为。
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严格把控道路交通安全源头。
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酒驾醉驾毒驾、工程运输车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