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有效提升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能力和水平,连日来,淮安市金湖县公安局调整完善城区交通管理勤务,以重要路口为中心,管理辐射全城区,通过局领导包片、所队长包点,细化职责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辅警的职能作用,形成“点、线、片、面”互为一体的管理勤务模式,实现路口有人管、路段有人巡、面上有人问、违章有人处的整体管控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但仍有少数不文明交通行为发生,更有甚者面对公安机关执勤执法居然百般阻挠、暴力抗法,使自己的行为由不文明上升为违法,结果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
7月24日凌晨,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多个路口设卡检查,重点对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孟某超为逃避交警检查,不仅未停车配合反而径直闯卡,并将执勤交警撞倒在地,逃离现场。县公安局全面布控,2个小时后将藏匿在一公共厕所内的孟某超抓获。8月23日,孟某超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案例二
8月26日下午,县公安局组织全局警力开展文明交通整治工作,史某杰在建设路与华海路路口,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辅警查获,为逃避处罚强行驾车逃离,致执勤人员摔倒受伤。目前,史某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齐心协力,从我做起,从文明交通做起,共同建设美丽金湖。
(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