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治建设中的法律援助困境

发布时间:2022-09-07 14:22: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姜启帆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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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村民遇到交通事故、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问题、经济上被骗、打架伤人、离婚扶养等案事件,因为不懂法,话说不到点子上,在诉讼、调解中吃了亏。有的明知道自己是有理的,但说不过人家,窝了火,引起矛盾升级,形成上访案件,或引发杀人、伤害案件。要实现农村的长治久安,必须加强对农村的法律援助。

乡村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农村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农村的偏僻环境和农民的平均文化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加上封建残余和家族势的干扰,法律援助在乡村法治建设中显得尤其重要。

在国家飞速发展,社会治理发生变革,经济活动不断活跃,农民维权意识增多的形势下,广大乡村地区矛盾纠纷增多,处置不好可能会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把矛盾诉诸法律的意识在农民中不断增强,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多,一些经济困难或特定农民群体要想维权,或者化解他们的矛盾,没有法律援助是不行的。

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对被援助者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对农民的法律诉求不是全部都能享受到法律援助。很多纠纷都被排除在法律援助之外,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因没有得到及时的援助和处理,日积月累成为老案,形成越级上访“钉子户”。

乡村的法律人才缺乏,不能满足为农民提供民事调解、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我们要在加强培养农村法律工作者的基础上,现时可以采用送法下乡等多种措施,尤其是动员法学院大学生到乡村去开展暑期实践,在乡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法学院师生实践基地,对口定点普法,提供法律援助,这样既能增强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务实践能力,还可以助力乡村法律援助建设。(河南大学法学院 姜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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