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湖北省江陵县民政局聚焦“三基职责”,紧盯群众“急难盼愁”,切实做好“保民生、兜底线”工作,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兜得准。部门联动,加强信息监测和数据比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全年累计将40名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清理核查,累计新增城乡低保272户586人,特困供养对象19人,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二是兜得实。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70万元。加大对受疫情、灾情等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力度,累计救助临时性困难群众171人次55万元。严格执行《关于调整 2022 年社会救助标准》(荆政办发〔2022〕13号)文件,及时调整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孤儿等对象保障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兜得稳。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慈善总会第三次分配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基本实现了“政策无盲区、救助无死角”。2022年通过慈善总会募集救助款项2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03人次。链接爱心企业,针对困难群众实施个案定向帮扶,2022年帮扶138人次。
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
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需求,补齐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为重点,大力提升民政事务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着眼“一老一小”。聚焦“一老一小”两个重点群体,关心关爱老年人晚年生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织牢织密社会保障和服务安全网。组织开展“下社区幸福一老一小”专项行动,深入社区倾听对象最真实的声音、最急切的需求,针对孤寡老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主动认领并解决群众“微心愿”300余个。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帮扶活动,针对特困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志愿者+社工“双探访”,为全县48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150户多残低保家庭,开展每月上门探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凝心聚力送温暖,聚焦行动创示范”、“未成年人心理课堂”、“书润童心,爱伴成长”、“献爱心 送温暖”等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抓好“一硬一软”。谋划了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民政项目,在郝穴镇月亮湾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三湖管理区龚家垸社区、资市镇玉古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为15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为5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安装火灾烟雾报警器系统,启动沙岗镇丁家垸村等5个村(社区)的老人儿童快乐之家阵地建设,推动为老服务便捷化和少儿服务便利化。结合重点领域社会需求,坚持全覆盖、精细化、好操作的原则,加强内部标准研制。出台《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等10余项行业服务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流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报流程》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为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指导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同时,明确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执行机构,开展监督执行,建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监督执行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社区组织机构。坚持依法选举,充分发扬民主,选出村(居)委会干部494人,建立健全下属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村(居)民议事协商、环境和物业管理、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
三是建立13463治理模式,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在曲垸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建立了13463治理模式。“1”指在村党支部核心引领下,建立“议事协商一张网”;“3”指利用线上线下信息平台、网格平台、党群服务平台3大平台征求民意;“4”指4会助力,即村民委员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议事协商委员会协商决策、新乡贤委员会协助;“6”指“提、定、议、决、办、评”6步协商程序;“3”指“三公示”,即议事结果公示、实施结果公示、督导情况公示。(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