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光明工程照亮白内障患者脱贫路

发布时间:2022-10-12 09:42:0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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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老年病,很多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由于经济能力所限,不能及时手术,一拖再拖,甚至导致失明。特别是贫困地区,当家庭主要劳动力患上白内障后,不但失去劳动能力,还需要家人照顾,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广西高度重视“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在国家卫健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原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的指导下,将其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健康扶贫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截至2021年底,全区实际有101家医院参与项目救治,实施农村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12689例,为21553例建档立卡患者补助救治资金19724033.75元。患者通过手术治疗,视力得到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系统谋划 高位推进

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广西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综合指导性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配套出台了包括“光明扶贫工程”等7个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大病、慢病分类救治管理。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和安全原则,自治区卫健委确定了“光明扶贫工程”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选择在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自治区级医院,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拟定当地的项目实施计划,医院进行资格审核、筛查和救治工作。

自治区卫健委确定了自治区级专家组,对全区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对疑难危重病人组织会诊和救治。各市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指导定点医院的救治工作。在筛查诊治过程中,严格按照《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版)》的规定,规范手术定点医院的诊疗行为,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诊疗项目,开展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安排手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规范患者的诊断、治疗,缩短住院时间,保障医疗安全。在“光明扶贫工程”项目执行期间,没有发生医疗纠纷和投诉,未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救治医院认真书写与保管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建立台账,一人一册,认真做好手术随访工作,巩固治疗效果。

瞄准对象 精准帮扶

为提高救治医院对项目的理解和执行力度,自治区卫健委与原自治区扶贫办举办了“光明扶贫工程”政策培训班,对“光明扶贫工程”政策、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临床路径和“光明扶贫工程白内障诊疗信息报告系统”使用进行培训。

在项目启动阶段,全区组织组织健康扶贫工作队伍,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开展健康体检,进一步核准贫困人口白内障患病情况,结合核实核准信息工作,及时更新贫困人口健康信息,进一步完善、管理好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确保信息真实性和精准度。

在项目实施阶段,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对于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情疑难危重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主治医师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在工作中,一些白内障患者行动不便,家人年龄较大、患有疾病无法陪同就医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区各级卫生健康专业人员通过组织免费上门检查、送医送药上门等服务,确保贫困群众放心、安心接受治疗。

在冬季农闲期间,组织基层健康扶贫工作队伍进村入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重点加大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利用政策、享受政策,推动贫困群众通过政策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019年,原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印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把实施“光明扶贫工程”作为11项重点内容之一进行重点宣传。

补齐短板 加强监管

广西在实施“光明扶贫工程”过程中,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力量,采取联动互补的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使贫困患者“恢复光明”,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同时,以点带面,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基层眼保健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县级医院防盲治盲技术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广西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力量,采取联动互补的机制,整合资源弥补项目经费的不足,达到用有限的资金解决大多数贫困患者的白内障复明问题,减少患者医疗费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光明扶贫工程”犹如雨后的阳光,驱散了贫困户心中的阴霾,让更多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恢复劳动能力,靠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灵山县一女性病例,为低保贫困户,其丈夫为弱劳动能力,全家3口人,儿子16岁,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因白内障导致视力下降,需要丈夫照顾。灵山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后,为其制定详细的临床诊疗方案,其经过左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治疗后视力已恢复到0.5,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很快便能继续劳动,避免了因病返贫。平南县14岁的患儿因白内障造成视物不清,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上学,一度对生活失去了希望。经在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双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I期人工晶体植入术后,患儿视力恢复良好,生活能自理,并能继续上学,性格也变得乐观开朗起来。以上两个病例的白内障手术治疗的自费部分由“光明扶贫工程”全额资助,实现免费救治。

只有全民健康,才有全民小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已经印发通知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在广西实施白内障救治项目。下一步,广西将继续支持“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在桂实施,积极配合促进会和定点医院开展工作,为更多农村白内障患者提供专业筛查救治服务。

(稿件来源: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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