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2-10-12 14:37:3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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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合作教育样板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明确的重点任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昆山杜克大学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重要意义

《建设方案》是提升长三角区域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供给、带动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有效举措 。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高质量、国际化教育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集聚全球高端科教资源、促进科创与产业融合联动发展;有利于探索教育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发展新路径、助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坚持 国际标准、中国特色、协同联动、融合创新,立足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的特色优势;着力提升国际合作教育质量、着力深化科教产协同联动、着力融合所在地共同发展、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国际合作教育促进区域发展的典型样板,发挥教育开放合作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更大示范带动作用。

样板导向

扩大国际合作办学规模,创建新型科创平台,培育协同产业创新生态,推进海宁城市转型发展,为非独立法人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所在地集聚世界一流人才科教资源、促进科教产高水平联动发展、带动校城融合国际化转型树立标杆。

建设目标

2025建设目标

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开放合作带动区域发展取得实效;新设立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新引进一批全球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建成科教产联动创新平台;校城融合发展形成标志性成果。

2035建设目标

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全面建成;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成为国际教育求学知名目的地,带动所在地发展成效凸显,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主要建设内容

扩大国际优质科教供给

加快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谋划和落地;大力引育世界一流学科、优秀师资和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在地国际化”卓越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本科、硕士、博士贯通培养,促进国际化与本土化深度融合;支持浙江大学在学位授权审核框架内自主设置新型交叉学科学位点,不断扩大交叉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实施留学教育提质增效工程,扩大优质留学生培养规模,打造“留学中国”品牌;推动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建设引领全球的可持续大学校园。

创新构建高能级科创枢纽

研究规划以“一校”“一城”“一廊”为主体的杭州湾北翼科创枢纽;优先布局国际联合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人口老龄化、气候变化、生命健康、泛半导体等领域创建新型科创载体,鼓励重点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推进浙江大学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科研示范基地;支持建设长三角未来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园;

推进科教产联动发展

支持海宁创建国际化科教产融合发展示范县;打造国际化高新技术园区;成立科教产融合发展联盟,构建一批科教产融合基地;创办“世界名校科教产联动发展峰会” 。

建设校城融合国际化城市

以大学国际化推动海宁城市国际化,打造长三角国际化品质潮城;规划建设外国人来华宜居宜业的完整社区;支持海宁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国际医院;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打造鹃湖科创湖区最优人才生态;积极构建国际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搭建 “志摩会客厅”等合作平台,建设国际人文交流基地。

政策要素支持

项目建设方面

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重大项目库,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统筹空间设施共享利用,探索混合用地管理机制。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创新基金,促进科教成果转化转移和产业发展。打造“云上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人才支持方面

优化留学签证程序,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亲属来华提供办理签证、停居留、永久居留等便利,允许经认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地方财政可依法合规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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