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办事效率就是高,我反映的问题即使你们没有帮我协商成功,但我对办理结果还是很满意。”“非常感谢,你们给我推荐的律师太靠谱了。”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信访人李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着。
2022年10月,李某通过安徽省省长信箱反映,要求镇村帮助解决要回互换田地事项。收到转交办件后,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立即贯彻落实“1+5+N”工作机制,依法受理、调查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及时制定化解方案,成立专班,专人负责稳控化解工作。经调查:90年代,李某与邻村社员杨某自愿协商换田(非承包地),换田田块为4.3亩旱地,并签署换田协议。2004年,杨某在该田块种植马尾松并办理林权证。现杨某已死亡,该林木所有人为杨某之妻孔某。
事项办理过程中,大柳镇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安排司法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信访办理,通过律师对信访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最大限度提高化解质量。最后,信访人李某对大柳镇处理意见十分满意,就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