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提高村民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泰兴市元竹镇芮徐村结合本村实际,三“化”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环境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阵地建设规范化。芮徐村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村法治建设办公室、人民调解室、法治建设培训室、法治建设实践站、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基地。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秩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阵地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针对性极强的法律法规,做到了法律服务有场所、有阵地。同时组织村民民主制定村规民约,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宣传教育多样化。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工程,组建了一支由村干部、法律顾问、辖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组成的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抓好农村法律知识宣传,在村文化广场开辟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专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为群众解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实现老百姓家门口法律宣传。村“两委”成员、志愿者经常通过网格化治理入户走访、微信等多种形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涉及村容村貌、社会治安、土地管理、等法律知识。村聘请律师积极参与内突发事件处置、重要矛盾纠纷化解,定期或不定期到村组开展法律宣传、咨询,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等形式,组织群众认真学习实用法律知识,有效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今年以来村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多份,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次,接收咨询13人次。

三是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化。严格按照纠纷排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矛盾稳控到位的要求,狠抓土地纠纷、婚姻邻里等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截止目前,芮徐村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率达到100%。连续多年,我村未发生一起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缠访集访事件。社会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姚俊茂 周敏 葛爱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