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并重,积极探索将刑事和解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之路。
2021年10月,荆州区弥市镇两位古稀老人因为十几年前土地确权的事情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其中一方眼部受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发后,虽经多次调解,但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剑拔弩张。
案件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发现该案案发现场无监控,现场唯一的证人不能证实双方是谁先动手,双方当事人均主张是对方先动手。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未能补充有效证据;故而因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标准,对犯罪嫌疑人只能存疑不诉。
群众生活无小事,“小案件”也有“大民生”。为最大程度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承办检察官决定以司法救助为突破口,促成刑事和解,及时将该救助线索移送至了该院第五检察部。
为彻底化解矛盾,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小案”,该院第一检察部联合第五检察部进行上门调解,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当事人打开“法结”与“心结”。
检察官多次来到弥市镇,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村干部一起,在村委会、双方家中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双方阐明事实、释法明理,最终犯罪嫌疑人同意赔偿2000元。考虑到被害人家庭困难,犯罪嫌疑人又无力全额赔偿被害人住院治疗费用,经多方协商,最终决定由检察机关给予被害人司法救助金6000元,村委会对被害人给予2000元救济。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承诺息诉罢访,一场邻里纠纷至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通过多方调解和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化解双方矛盾,做好了“后半篇文章”;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着力在司法办案中修复社会关系,调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越来越多的司法温度。(廖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