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音喇叭、广场舞哪些噪声最烦人?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发布时间:2022-12-05 08:57:53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孙立极  |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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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常会产生一些噪声,让不少人感到困扰。为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为百姓创造更加和谐安宁的环境,本版今起推出“关注噪声污染”系列报道,聚焦读者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生产噪声的产生及防治,邀请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就此问题建言献策,敬请关注。

——编 者

商场高音喇叭太响、楼下广场舞噪声扰民、楼上住户弹琴弹到很晚……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困扰不少居民的热点问题。

今年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相较于以前的法律,新法确立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总要求,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日常生活中哪些噪声最烦人?群众遭遇噪声污染时,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噪声污染防治还有哪些难点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展开调查采访。

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居高不下

近年来,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不下。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401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57.9%。

投诉涉及的社会生活噪声,有的是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管理者使用扩声设备、游乐设施以及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一位深圳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附近餐馆厨房安装的排烟设备噪声过大,每天从早10点至晚10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广西南宁市网友投诉,附近一家烧烤店经常经营到凌晨三四点,人声鼎沸、噪声太大影响休息。

有的是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或超出规定时段。据江苏南通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警指挥大队(110报警服务台)大队长孙志勇介绍,今年以来,南通110共接到噪声扰民投诉1.9万余起,其中广场舞最多。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广场舞噪声大也是留言较多的问题之一。有安徽阜阳网友投诉,搬到新家4年,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晚上7点就开始跳舞,孩子学习受到严重影响”。

还有的是居民住宅区安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辽宁阜新海州区一位住户来信说,所住居民楼地下供暖换热站噪声扰民。四川成都高新区网友投诉,两部电梯轨道安装在住家居室同一面墙上,电梯运行时产生低频噪声,严重影响睡眠。

邻里间因为噪声发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家住山西朔州市的白女士不堪忍受楼上邻居每天吹笛子、拉二胡,用盆扣音箱振动楼板“反击”。今年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北京市首例“噪声侵扰”诉前禁止令,就是因为一墙之隔的邻居长期高频率、大音量弹奏钢琴,高龄产妇不堪其扰,诉诸法院请求停止侵权。

噪声源分散、管理部门不统一,治理难度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和执法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管理部门不统一,工业企业的噪声污染防治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具体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门管理,涉及环保、公安、城管、房产管理等多部门,各地情况也不太一样。有时会因为管理部门不统一,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

多头管理也增加了群众投诉维权的难度。以四川成都市2022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投诉受理汇总情况为例,255例投诉中有近70例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不受理。比如投诉温江区某海鲜烧烤店晚上10点至凌晨2点仍然噪声不断,得到的回复是:这一问题属于温江区公安分局管理,建议向区公安分局进行反映等。

王灿发表示,噪声源分散多发,也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测困难的重要原因。由于社会生活噪声源多发生在居民之间,如装修噪声、娱乐噪声、宠物噪声等,这些噪声很难监测和判断是否超标。比如居民弹奏乐器或进行家庭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等不到监测机构去监测,可能就停止了。

“警察来了,声音小了;警察走了,又调回去了。”内蒙古网友吴先生深有体会。他住的小区楼下有开放式公园,常年广场舞噪声极大。“这一队结束,那一队开始。同一时间还有不同队伍抢地盘、飙高音。”他连续多年向多个部门投诉,“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有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始终未能解决。”最后,无奈的吴先生花了1万多元,“给家里换了一套隔音特别好的窗户”。

孙志勇坦陈,在处理社会生活噪声纠纷时,真正进入案件处罚的很少。群众噪声投诉大部分在夜间,民警第一时间出警,没有噪声检测设备,无法现场检测噪声值。“另外,像跳广场舞的都是大爷大妈,还是以说服教育劝告为主,避免激化矛盾。”孙志勇说。

网友玮玮说,他入住新房半个月后,发现房子非常不隔音,白天楼上走路,推拉桌椅,甚至钥匙掉下来,楼下能清清楚楚听到。后来有人告诉他,可能是楼板太薄所致。

“住宅建筑一要降噪,降低室外交通运输噪声和建筑内电梯、水泵等噪声的传入;二要隔声,保障户与户之间的私密性。”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物理实验室主任燕翔介绍,以往出于建筑经济成本考虑,我国对声环境指标要求较低,加上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隔声降噪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住宅隔声降噪不达标,导致住宅建筑噪声扰民或隔声问题的投诉屡见不鲜。

法律规制与提升居民共同生活的道德素养并重

6月5日,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各地着力强化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噪声违法案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最近公布6起噪声污染典型案例,其中4件涉及社会生活噪声。今年6月中旬,湖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对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噪声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其处以7250元的罚款,并责令整改。安徽省最近发布数据:2021年第三季度的环境噪声污染投诉2720件,2022年第三季度的环境噪声污染投诉1188件,同比下降了56.3%。王灿发说,这从一个侧面看出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在发挥积极作用,相信随着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贯彻实施,其作用发挥会更加明显。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魏志勇说,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污染内涵,不仅强调噪声排放超标的情况,还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条数量由7条增加为12条,基本涵盖了当前投诉的热点领域,比如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的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的规定,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噪声限值应符合相关规定等。

燕翔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把民用建筑隔声降噪性能的要求,从生活舒适度提升到攸关居住者健康的高度。“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了住宅开发商和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未在销售场所公示住宅噪声情况、未纳入买卖合同、未在合同中明确住宅共用设备设施位置或者建筑隔声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国家标准也有较大进步。比如北京去年1月1日已经将分户墙隔声量限值从45分贝提高到50分贝,楼板撞击声隔声限值从不大于75分贝减少到不大于65分贝。”燕翔说。

“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新标准将倒逼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企业必须正视、重视隔声降噪问题。”燕翔指出,一旦住宅建筑隔声降噪未达标或建设销售不合法,购房者以健康危害、邻里矛盾等为由进行法律追责,属于环境污染纠纷。依据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举证倒置”的规定,将由开发商或销售企业举证,购房者不再受“取证难”的困扰。

孙志勇认为,类似广场舞扰民等噪声污染的治理还是要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让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加强基层治理,解决好群众正常体育娱乐的需求,给他们安排离居民楼远一点的场地。

王灿发表示,类似钢琴声等邻里噪声纠纷,除了用法律加以规制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居民共同生活的环境道德素养。住在同一栋居民楼,人人都应让自己的行为尽可能不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发生了邻里噪声纠纷,还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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