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确保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稳定,切实履行监管场所监督职责,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组联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江陵县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工作组实地查看了看守所监区围墙、照明线路、监控摄像等安全装置,并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阅登记本和询问值班民警等方式,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入所物品安全检查不严”等问题已督促看守所落实整改。

疫情防控以来,针对特殊时期的监所检察监督工作,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转变监督方式:一是“线上”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定期对监控联网服务器和系统进行升级,充分应用“两网一线”等检察信息化平台,对监管场所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非接触式监督;二是“线下”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工作巡察、征求在押人员意见等方式了解监管情况,如对刑满释放人员出所执行“必审必谈”、及时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每月向在押人员发放意见反映表,累计收回292份意见反映表,对其中收集整理的14份问题反馈进行了处理。

此次安全防范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节假日期间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与安全意识,有效排除了风险隐患。下一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责,夯实日常监督。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及时调整监督措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切实履行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秩序。(周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