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篇论述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行政复议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监督纠错的重要制度平台,是解决“企告官”“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河东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探索打造“党建引领、各方联动、复议主责、群众满意”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首选率、化解率、纠错率和满意率,推动河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小窗口打造新名片“三个一”打开方便之门
河东区津塘路52号,总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宽敞明亮,接待、听证、调解、审理、阅卷、档案、培训功能室配备齐全。接待席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紧张有序。
“我家房屋外墙渗水快一年了,找了多少次街道办事处,就是不给修,你们管不管?”一名年轻男子情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反映。
“您先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倾听劝解……
在工作人员的疏导下,来访男子情绪逐渐缓和并叙述了事情经过,工作人员当即判断这是一起当事人认为被复议的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而要求责令其履行的案件,符合行政复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当场对该男子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向他出具了受理通知书。此后,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完成了阅卷、听证等案件办理环节。最终,申请人拖了一年之久的房屋外墙渗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的一幕,也是这里工作人员经常面对的挑战。
“复议接待中心成立以来,我们的群众来访量倍增,很多群众不管什么事都会来这里讨要个说法。”提起接待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贾汝婷微笑中有些许无奈,但对于今后的工作,更多的是充满了信心,“来的人多了,说明我们行政复议的群众知晓率高了,对于我们受理业务外的诉求,我们也会耐心细致地解释沟通,顺便也做下行政复议工作宣传,来访群众基本上都很认可我们的工作。”
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自2019年4月1日成立至今已有近四年时间,中心深入践行“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工作理念,搭建起行政机关通向群众的“连心桥”。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河东区司法局以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档升级”,设立独立行政复议接待室、档案室、阅卷室、调解室、听证室和审理室,集中整合行政复议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办理答疑、调解听证、档案查询、文书送达及行政复议网络平台运行等全部行政复议业务功能,形成“进一个门、找一个人、跑一趟路”的“一站式”工作机制:
“进一个门”即由中心统一办理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申请人无需多跑路即可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还可以通过网络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听证等工作。“找一个人”即在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施行“首办负责制”,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接待咨询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由首位接待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案件全程跟进、协调办理并承担首办责任,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信任感。“跑一趟路”即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由经办人员对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办案流程、时限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及时受理,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明确告知依据,使群众得到满意结果。
在发挥“一站式”工作机制优势的同时,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推出“申请方式便利化、受理审查便利化、听证审理便利化、文书送达便利化”四项便民服务措施。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化解“官民争议”主渠道,河东区司法局在区政府政务网站首页开设行政复议链接,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文书模板及联系方式,并设专门电子邮箱接收复议申请,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更是政府公信力的集中体现,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我们都会认真对待。”河东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许剑说,“我们要真正践行复议为民的初心,把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打造成便民利民暖心窗口。”
据统计,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100余人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35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
优服务展现大作为“四个百分百”实现定纷止争
近年来,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从探索推行“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办案方式出发,首创“四个百分之百”工作法,通过“案中100%调解、案后100%释法、咨询100%宣传、纠错100%建议”,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行政争议难题全新路径。
张先生是某民企的法定代表人,由于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张先生认为处罚过重,向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后,中心迅速联系区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企业真诚认错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此外调查核实中中心还了解到,近两年因为商业竞争激烈、新冠疫情叠加等因素,该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基于以上调查核实基础,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仅用时七天时间便达成和解,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将罚款数额降至一万元,申请人对减轻后的处罚额度高度认可,及时缴纳罚款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真的有用!”当事人张先生感慨行政复议机制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的困难,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企业减轻了一定的负担。
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在严格依法办理基础上找到争议的核心焦点,坚持“调解优先”和“应调尽调”原则,大力推行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的“全流程调解”,在客观分析和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议,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力求“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有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申请人王某因不服某街道办事处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前往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提起行政复议,经严格审查,街道办事处前期已履行了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听取陈述申辩等所有违法建设拆除法定程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但最终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却适用了修改前的《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依据错误,最终复议机关依法撤销了该决定。该案办结后,复议机关向该街道办事处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并向河东区各街道办事处制发了《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在违法建设拆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并及时对执法程序格式文本中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梳理更新,确保适用依据正确。截至目前,已办结违法建设拆除行政复议案件再未出现因适用依据错误而导致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内部层级监督是行政复议另一项重要功能定位,为此河东区司法局制定《河东区行政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倒查办法》,敢于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亮剑”“开刀”,纠错案件全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涉案机关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的制度优势。此外及时开展行政复议指导培训工作,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既注重个案办理,又注重对共性、多发性问题的总结分析,帮助行政机关发现短板、解决问题,收到“纠错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德光宇说:“行政复议机关要发挥监督纠错功能,‘刀刃向内’倒逼‘依法行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河东区司法局全面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已办结案件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率1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质效,促进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新举措激发新成效“五项措施”推动实质化解
2022年3月,一位当事人走进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大厅提出自己的行政复议申请。经了解,他曾是某企业工作人员,为知晓自己曾经的工资收入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向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因该企业认为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河东区财政局并未向其公开相关信息。案件受理后,复议机关经审查核实,认为现有证据材料并不能够证明当事人所申请的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并多次与区财政局进行释法、沟通,区财政局认识到所作出答复书存在不当之处,主动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当事人自愿撤回了对区财政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场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的实质性化解。
河东区司法局结合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在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创新发力,制定《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五项措施》,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要着力点,引导鼓励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期间通过优先调解、自行纠错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谅解,有效减少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数量,确保从根源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作为根本出发点,使行政复议成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面对面”沟通、调解的桥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决定都依法作出、依法进行。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最终落脚点,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事前引导调解、事中积极协调、事后听取反馈,降低复议决定的再诉率,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引擎跑出加速度“河东模式”释放最优效能
近年来,河东区司法局围绕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驱动“法治引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立足河东实际,大胆创新,完满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打造“党建引领、各方联动、复议主责、群众满意”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跑出法治政府建设“加速度”。
2020年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被评选为“2019年度河东区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基层单位”;2022年,河东区司法局作为天津市唯一受表彰单位,荣获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表彰;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获评第二批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河东区司法局与天津师范大学联合研究课题“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研究”入选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重点课题”。
中心坚持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作为行政复议队伍的根本性建设,引导行政复议队伍自觉将工作置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和推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现有5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中心聚焦复议主责,围绕案前“规范执法不违法”,案中“复议纠错不含糊”,案后“案例通报不护短”,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服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比较优势,有效实现行政争议解决全覆盖。中心坚持各方联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复议诉讼衔接机制,统一裁量标准,争取将绝大部分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化解在行政体系内部,有效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此外中心探索成立了河东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为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有效提升复议结果权威性和公信力。中心聚焦群众满意,围绕基层法治建设,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宗旨,探索在各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咨询转接机制,从扩大行政复议知晓率、提升首选率、确保化解率、降低纠错率、落脚满意率出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于行政复议的认知度、认可度、满意度。
“枫桥经验”解“官民纠纷”,“刀刃向内”促“依法行政”。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复议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努力打造更加科学畅通、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监督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不断总结推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以法治力量激发河东高质量发展迸发新活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吕兴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