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新注新评<哈姆雷特>》》2023年1月由北京团结出版社倾力编发,精心推出。本书为诗体译本,更乃研究专著,大量的评论性注解有利于读者深入了解原著的细微与深奥。作者从全新视角翻译和解读这部莎翁代表作,比如博物学视角、疯癫学视角和社会心理语言学视角等,给读者以深刻而新颖的阅读体验。
此书是2002年北塔翻译的《哈姆雷特》诗体译本的全新修订版。据作者透露,此次修订和撰写所花时间精力超过了原先的翻译。译者深入、细致、广泛研究了历代“哈学家”的成果以及梁实秋、朱生豪、卞之琳、孙大雨、黄国彬等五家代表性中文译本,不仅在翻译上有许多创新之处,而且对各家译本做了恰如其分的学术性点评。
中国外国文学研究会莎士比亚研究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黄必康先生说:“北塔教授这部《新译新注新评<哈姆雷特>》显示出一名学者的学术洞察和翻译者的工匠精神,为中国“莎学”增添了有分量的成果!书中富有既忠实原文又妙用文字的佳译,展现了一名当代诗人译莎的现实感和新诗意。更为可贵的是,这部译作中有详尽的注释和研究文字,可以作为比较翻译课程的教学材料,也为比较文学研究提供文本例证。这样的经典重译建立在独立思想和学术指向基础上,建立在文本细读功夫上,值得大力推荐。”
本书还附赠英文原文电子版哦~。
对于这部莎学研究新成果,北塔自己撰写了长篇导言《重译:如何避免没有什么学术意义的重复性劳动?》,因篇幅太长,没有收入本书,不过已经发表于《中国莎士比亚研究》2020年(第2辑,李伟民主编),且有网络电子版。
附录:北塔译、注、评《哈姆雷特》诗体译本修订版举隅(3条)
一:(剧中人物)
福丁布拉斯 挪威前国王之子、现国王之侄
点评:
福丁布拉斯这个挪威小王子角色的设置非常有含义。他和哈姆雷特在家国中的地位一样,都失去了父王,处于叔父的统治之下。
但两人处境不同,哈姆雷特的叔父是通过弑兄娶嫂而登上王位的,叔父是他的敌人;他一心想的是如何除掉叔父,报杀父之仇,并抢回王位。福丁布拉斯因为年龄太小,所以他的父王临终时把他托付给他的叔叔,他的叔叔相当于周公之摄政。他们叔侄俩的关系是相互融洽、配合的。他叔叔在国内替他掌控着大权,他呢,像玩似地,到处南征北战。
两人的心境也不同。福丁布拉斯没有压力,他年轻,坚定、乐观、进取、果断,有时微微有点鲁莽。哈姆雷特面临着残酷的斗争环境甚至你死我活的压力,如果他稍有闪失,那么,非但父仇难报,恐怕连身家性命都难保。所以,他处处谨小慎微,犹豫不决,导致他优柔寡断、忧郁寡欢的性格。
或许哈姆雷特认识到,国家是次要的,治国的人是重要的。假如他叔父像福丁布拉斯的叔父一样是一位仁人明君,那么,他没必要念念不忘急着要子承父位成为丹麦国王。退一步说,他自己暂时不当国王,让叔父摄政几年,又有何不妨?其实,内心深处,他何尝不想跟福丁布拉斯一样去轻轻松松地建功立业呢?他把福丁布拉斯当作另一个自己,在没有遭遇巨大变故前的自己或者说理想中的自己。从这个角度上说,他最后在临终前,把丹麦王位拱手推送给福丁布拉斯,是顺理成章、合情合理。
二:第一幕第一场 艾尔西诺:城堡前的平台
弗兰西斯科:我听见他们了。站住!什么人?
霍雷修:就这地界的,朋友 。
点评:
原文是“Friends to this ground”,有三种不同的译法。
一是以译出语为旨归,力图忠实原文的字面含义,但不太符合中文里哨兵喊话的习惯用语。如,梁实秋译为“本国的友人”,把“ground”理解成了“国家”。黄国彬译为“这土地的朋友”,把“ground”理解成了“土地”。笔者以为,“国家”和“土地”都范围广于“ground”,霍雷修不是国家统治者,恐怕还缺乏这么说的资格;另外,“本国的友人”云云,言外之意似乎说他是外国人,不妥。霍雷修嘴里的“ground”指的是城堡或城堡的某个区域,也即他们执勤的范围;因此,如果一定要翻译,译成“本地”或“这个地界”是比较合宜的。
二是以译入语为标准,试图让中文读者听起来没有“异感”,如朱生豪译为“都是自己人”,卞之琳的译法也差不多——“自己人”;两人表面上似乎既没有翻译出“ground”,也没有完全翻译出“friends”。但是他们的译法的确更符合中文里部队哨兵喊话的习惯用语。
三是努力融合以上两种译文之优点的译法,不过,到底以哪一种为主?不同的译者还是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孙大雨以第二种为主,加上第一种的优点;他译为“宗邦自己人”。“宗邦”有地域的指涉,不过,现在很少有中国人在口头上说这个词,更别说是哨兵了。
笔者原先也倾向于以第二种为主,加上第一种的优点;后来决定以第一种为主,加上第二种的优点。最主要的原因倒不在于想让中国读者了解英国哨兵不同于中国哨兵的喊话习语,而是基于笔者对霍雷修这个人的性格特征和说话习惯的把握。毫无疑问,他是整部剧中哈姆雷特最铁的朋友,豁达豪爽又真挚细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都保持乐观与轻松的心态。哈姆雷特喜欢讽刺挖苦,他则喜欢微讽谐谑。比如,在这句话的后面,当贝纳多严厉地问:“口令!谁?是霍雷修吗?”他却自嘲似地答道“一块肉而已。”因此,此处我们不妨也认为,他不是那么严肃地遵照哨兵条例上的用语喊话。他没有以口令答口令,而是以一种比较另类的话语方式想告诉弗兰西斯科:“咱们是同一个辖区的兄弟伙,不要太认真其事啦。”
笔者之所以在“朋友”前加了个逗号,是因为霍雷修称自己是对方的朋友,也就意味着对方也是他的朋友。他人缘极好,“朋友”一词可能常常挂在他嘴边。
三:十八,第一幕 第三场 城堡中的朝堂
泼娄聂斯教训儿子雷阿提斯说:
好好看管你的心性。不要把舌头
交给念头……
点评:
原文“Give thy thoughts no tongue”,可能来自英国谚语:“wise men have their mouth in their heart,fools their heart in their mouth”(智者嘴在心里,愚者心在嘴里)。应该注意的是:莎翁的这句话充分有效地戏仿了泼娄聂斯喜欢卖弄口舌的形象特征,既用了头韵(“thy”和“thoughts”),也用了眼韵(“thoughts”和“tongue”)。有的译文没有表现出这句话跟那句谚语的关系,从而丧失“舌头”这一生动而切实的意象;有的译文则表现出了那种关系,但因为没有译出丰富独特的音韵效果而减失了泼娄聂斯的形象特征。
前者如,朱生豪译为“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卞之琳译为“你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孙大雨译为“想到什么不要就说出来”,梁实秋译为“你有什么思想不要说出口”。这几个人的译文何其相似乃尔!都缺失了“舌头”的灵动。
黄国彬译为“思想别宣诸口舌”,顾及到了“舌头”意象,也译出了“头韵”(“想”和“宣”)。但是,“宣诸”云云太文绉绉了,而原文是最最普通的口语“Give”。
本书译文“不要把舌头交给念头”,一方面照顾到了生动的意象,另一方面用了比“头韵”和“眼韵”更加鲜明有力的韵脚(“要”与“交”)和复沓(“头”与“头”),使这句话更具有谚语干脆铿锵的音韵效果。